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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February 24, 2008

矮靈祭和矮黑人

來源: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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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靈祭

說法一

傳說中賽夏族和矮人族(身高不到90公分)隔著一條大東河比鄰而居。矮人雖然身材矮小但臂力驚人而且巫術強大,又擅長農耕技術,賽夏族每年收成時,都會請矮人前來驗收穀物並一起祭祀來慶祝豐收,兩族人和平相處。但是矮人有個壞習慣,他們用巫術迷惑並調戲賽夏婦女

賽夏族對這個侮辱感到痛苦不堪,但害怕矮人的巫術沒有能力也不敢報復。直到有一位朱姓頭目想到了一個計策,賽夏族人終於決定對矮人行動。在一次的豐收祭時,賽夏族偷偷將位在兩族交界,矮人用來休息的懸崖,大樹底部鋸除大半在覆蓋泥巴偽裝。矮人於祭祀後照常攀上大樹休息,雖然有感覺到搖晃但是並無人注意。而這時候隱藏在草叢中的賽夏族勇士一擁而出推倒大樹。矮人無處可躲,終於掉入萬丈深淵而亡。

這次行動倖免於難的矮人只有祖母(老柯可)、勇士(瑪陸瑪路)、(達吉歐)三人,雖然他們知道中了賽夏人的詭計卻無力回天,於是逃亡至東方。至此,賽夏族的威脅矮人滅亡了,但是雖然賽夏人終於解除了痛苦,可是稻穀不再年年豐收,賽夏族怕是矮人的靈魂作祟,為慰藉矮靈便將以往的豐收祭改為矮靈祭。因是朱姓頭目策劃害死矮人,所以每次祭典由朱姓族人主祭。時間在約為現在的農曆十月中旬。


說法二

情節大致雷同,但在矮靈祭的成因有所出入。賽夏族將通往矮人住處的山枇杷樹橋砍斷一半,橋上的矮人落水滅亡,剩下的兩位矮人將訓誨賽夏族的叮嚀事項編入歌舞,傳給賽夏人並警告他們要遵從約定舉行紀念矮人的祭典,唱矮人教導的祭歌,否則農作物會欠收甚至滅族。說完向東沿著河岸邊撕開山棕葉邊下咀咒離去,但只有朱家學的完整所以每次祭典由朱姓族人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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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黑人

是東南亞的半遊牧民族。零星分佈於菲律賓、馬來半島、泰國和安達曼群島,是目前被了解最少的人類族群之一。他們可能是東南亞 (包含新幾內亞) 的原住民。矮黑人和其他人種比較起來有最純的核醣體DNA基因庫,因此他們的核醣體DNA被拿來當做研究遺傳漂變的基礎。

1.特徵:

成年男性平均身高約145公分,女性約90公分 (馬來西亞的Semang族),是世界上最矮的民族之一。皮膚為暗褐色至黑色。虹膜為暗褐色。毛髮短而捲;頭髮為暗褐的黑色。鼻扁,唇厚。

2.歷史:

矮黑人的馬來語是Orang Asli,意為原來的人。矮黑人被認為是東南亞最早的原住民,可能曾經遍佈整個東南亞,後來逐漸被南島人所同化和取代。

3.文化:

在山地中進行單純的採集和狩獵。菲律賓的矮黑人能使用火,安達曼群島的則不能。馬來西亞的Semang族有使用樹皮製衣的記錄,生活在山洞或以樹葉蓋住的居所。

4.現況:

安達曼群島
* 安達曼群島原住民
由於2004年南亞海嘯的重創,目前估計只有少於1000人仍然生存。

馬來西亞
* Semang族
Semang在馬來語是負債的奴隸。馬來亞的矮黑人,分佈於馬來半島的中央山地,被認為是馬來半島最早的住民,根據其墓葬可追溯到1萬年前。總人口估計約2000人。

菲律賓
菲律賓的矮黑人僅占總人口的0.003%。
* Aeta族。主要分佈於呂宋島的Zambales省和呂宋東、南部的山區。
* Ati族。分佈於菲律賓的班乃島。

泰國
* Mani族。
分佈於泰國南部接近馬來西亞的邊界。總人口估計約300人,其語言Tonga'可能已經失傳。

台灣的矮黑人
許多台灣原住民的傳說都有矮黑人的存在,但目前沒有考古學上的證據能證明矮黑人曾經存在於台灣。

台灣的史前時代

著作名稱:台灣人四百年史. 章節:02, 日期:07/25/2003 09:41 PM
章節主題:第二章馬來印尼系原始族的台灣.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天虹.
創作日期:1998/04/01, 預估頁數:



「台灣民族」的形成、乃是透過移民‧開拓和近代化‧資本主義化、而促使台灣社會與台灣人(漢人系台灣人和原住民系台灣人)的生成和發展、並在歷史上‧社會上、向中國社會中國人進行了否定的、離心的反駁和脫離的過程中、才逐步見到自然發生的。其具體內容、現已銘刻在四百年的台灣史上。

可是、在台灣民族形成的門扉被敲開之前、也就是台灣有史之前、屬於馬來‧印度尼西安系(Malay-Indonesian)原始族的「原始台灣」、已存在過幾千年、這段台灣悠久的「史前時代」是絕對不可把其忽略。

研究原始台灣的問題、要從下面的四個方面來下手較為適當、就是:

(1) 台灣原始族的遺跡--基隆市社寮島、台北縣金山‧蕃社後‧江頭‧尖山‧水源地‧六張犁‧青雲岩、台北市士林社仔‧士林芝山巖‧圓山‧、桃園縣大園‧ 草漯‧大溪、苗栗縣苑里‧後龍、台中縣大甲‧清水、彰化縣營埔‧八卦山、南投縣埔里大馬璘‧竹山埔‧東埔‧望鄉、台南縣烏山頭‧蕃仔田‧玉井‧六甲頂、高雄縣桃園‧鳳鼻頭‧大寮、屏東縣卑南‧新港、蘭嶼‧綠島、花蓮縣立霧、澎湖等、遍佈於全島及其周圍諸島、日人時代已被發現共有四五○餘所(參閱金關丈夫‧國分直一「台灣先史考古學にわける近年の工作」--〞民族學研究〞第一八卷、一二號p.69)。

(2) 台灣原始族的遺物--新石器時代以後的石器‧石斧‧石刀‧石劍‧石鎗‧石杵臼‧石製裝飾品等、巨石文化遺物的立石‧石柱‧石壁‧石棺‧甕官等、人骨‧骨角器‧骨角裝飾品、貝器‧貝製裝飾品、陶器、土器、玉器‧玉製裝飾品、文飾、劍柄等、在日人時代被發現遺物共有兩萬餘件(參閱宮本延人「台灣先史時代概說」 --〞人類學先史學講座〞第十卷 p.52)。

(3) 亞細亞原始族移動路線(參閱圖3「亞細亞人類移動路線」)。

(4) 現存原住民系台灣人從祖先繼承或口傳下來的生活習俗和原始文化--燒墾‧輪休‧鍬耕‧鹿獵‧野豬獵‧手網捕魚‧魚筌捕魚‧木杵臼‧編竹‧編蓆,編簍‧刳木‧腰機紡織、矮牆‧茅屋、弓箭‧腰刀、貝飾‧拔毛‧缺齒‧涅齒‧紋身、口琴‧弓琴 ‧鼻笛、輪舞、獵頭‧骷髏崇拜、多靈魂觀‧鳥占夢卜‧室內蹲葬、老人政治‧親族外婚‧年齡階級‧父子連名,男子會所、幾何形花紋、並口飲等(參閱衛惠林著「台灣的土著族」--〞自由中國〞第六卷九期)。

戰前的日本人和台灣人的學者、以及戰後的中國人專家、長年研究的結果、發現到距今約有五千年之前、也就是人類學上的新石器時代(the Neolithic-era)、地質學上的沖積期(the Alluvial Epoch)、已有人類生棲於此地(參閱宮本延人「台灣先史時代概說」)。這個時期相等於公元前三千年、正在世界史上、埃及的古代文化、或者黃河流域的中國古代文化、或者日本列島的繩紋文化、發芽或開花的時期。

那麼、留下足跡於原始台灣的這些原始族、他們是從何處移往過來的呢?許多日本人和台灣人學者專家、在過去、推定這些原始人大部份是從東南亞細亞海路北移上來的、就是台灣原始族的所謂「南來說」。他們的這種學術結論的根據乃是:

(1) 台灣原始族在種族特質上、大多是屬於南方古蒙古人種(Paleo-Mongoloid)的「原馬來人系統」(Proto-Malay)(參閱金關丈夫「台灣原住民族を中心としてた東亞民族の人類學」--〞福岡醫學雜誌〞第四三卷二號 p.32)。

(2) 在語言學上是屬於馬來‧波利尼西安語族(Malayo-Polynesian)的「印度尼西安語系」(Indonesian)(參閱台北帝國大學言語學研究室「原語による台灣高砂族傳說集」總說)。

(3)  在文化特質上、是屬於東南亞細亞文化圈的「印度尼西亞文化群」(參閱宮本延人著「台灣先史時代概說」 p.55)。

按這些種族特質及骨格特質‧言語特質‧文化特質、再加上把整個亞細亞原始族的移動路線為參考、由此可以說、「台灣原始族南來說」是必須接受的科學結論。只是在過去有一部份日本人學者所說的「全體南來說」、應加糾正。由於台灣和中國大陸是處於唇齒相依鄰接關係、生棲於台灣西北部的一部份原始族、可能是從中國大陸的華南沿海地帶及其附近島嶼橫渡過來的、所以這一點要加以考慮。

然而、戰後來台的一部份中國學者、一到台灣、就把過去日本人學者長年研究的這個「南來說」推翻、並主張所有的台灣原始族不分新舊都是由中國大陸橫渡過來、而招來所謂「全體大陸說」一時風行於戰後的台灣。他們主要是、根據台灣原始族和華南原始族 (從漢代就稱為「安家之民」的獠族‧傜族‧苗族‧越濮族等)在文化特質上頗有相似才這樣論說的。當然、無論是台灣原始族或華南原始族、本來就是同樣屬於「南方系古蒙古人種」、前者由南洋海路北上渡來台灣、後者乃是從東南半島陸路北上中國大陸的、在一定期間、雙方都保持著文化特質上或生活習俗上的許多共通點。但是單憑這點、不能斷定台灣原始族毫無例外的是從中國大陸移來。觀諸立論的經過、這種論說、與其說追求真理、勿寧說是冒充學術方法而把政治主張捏成神話、硬說成台灣從創古時代就和中國大陸具有密切來往的連帶關係。這種屬於傾向政治主張的假學術言論、不僅是不足掛齒、而且應予以嚴厲的糾正。

那麼、原始的人們初到台灣是在那個時代?由於他們所遺留下來的史前文化找不出和中國‧印度 ‧阿拉伯這些古代亞細亞的三大高級文化有任何關連、就是他們的史前文化全然獨立於這三大古代亞細亞高級文化之外、依此、可以推定這些原始人、都在這三大文化迄未影響到原住地的原始印度尼西安文化之前、就移住到台灣來的。

總之、具備著這些種族系統‧語言系統‧文化特質的原始人、就是台灣黎明時代的先導、也就是台灣最初的主人。

這些原始族的子孫、由於台灣有史以後、長期受了從外來到的漢人‧荷蘭人‧日本人‧蔣派中國人的侵佔和壓迫、大半都遭到殲滅性的打擊、所以、不是被驅逐於山谷僻地、就是受到漢人系台灣人祖先的吸收同化。到了今日、被視為其後裔的今日的原住民系台灣人、總數僅僅剩下三○萬人、大部份仍舊居住於中央山岳地帶、其餘的卻分住於東部台灣的高地‧平地‧海岸、或島嶼。其中、約有五萬多的原住民系台灣人、現已和漢人系台灣人混血共住、幾乎已改掉了他們原來的原始生活。

過去四百年在台灣社會發展過程中起了主要作用的、無非是漢人系台灣人、可是、無論台灣社會過去的歷史演變如何、現在的原住民系台灣人、已經是以道道地地的「台灣民族」之一份子、而儼然存在於今日的台灣。

從外部看來、雖然原住民系台灣人都是屬於同一的種族(race)、可是、內部的部族(tribe)劃分、倒也極其複雜。各個部落都有各個部落獨特的語言、從來沒有產生過共通的語言或文字。

他們在清朝時代被稱為「蕃」(熟蕃‧生蕃、或平埔蕃‧高山蕃)、日據時代被叫著「高砂族」、現在卻被改稱為「高山族」。


對於這些原住民系台灣人、試作學術性的分類、乃是開始於日本人專家。例如、日人據台後、很快就編成一個較有系統的分類法、把它分為七族(參閱伊能‧粟野合著「台灣人事情」--一八九九年)。繼之、日本考古學專家鳥居龍藏發表九分法。被稱為「日本蕃通」的森丑之助、也建議日本總督府蕃務課採用六分法、後改為七分法(參閱森丑之助「台灣蕃族」--三省堂日本百科辭典第六卷--一九一二年)。一九三五年台北帝國大學「土俗人類學教室」、發表了新編的九分法(參閱移川子之藏等合著「台灣高砂族系統所屬の研究」p.6)。語言學專家小川尚義也從言語學上分類為高山蕃十二群及平埔蕃六群(參閱言語學研究室「原語による台灣高砂族傳說集」p.3)。由此可以知道、原住民系台灣人內部的部族界線參差、系統較複雜。

現在可把較新的「九分法」試舉於此:
(參閱馬淵東一「高砂の分類」--〞民族學研究〞第一八卷一--二號--一九五四年p.6)
(一)泰雅族(Atayal)、
(二)賽夏族(Saisiyat)、
(三)布農族(Bunun)、
(四)曹族 (Tsou)、
(五)魯凱族(Rukai)、
(六)排灣族(Paiwan)、
(七)漂馬族(Puyuma)、
(八)阿美族(Ami)、
(九)雅美族 (Yami)。

其他、現已同化於漢人系台灣人而幾乎不存原來生活樣式或文化特質的祖先、就是所謂「平埔族」、大體上有了:
(一)Ketangalan族、(二)Luilang族、(三)Kbvalan族、(四)Taokas族、(五)Popora族、(六) Babuza族、(七)Pazeh族、(八)Hoanya族、(九)Siraya族、(十)Sau族等。


原住民台灣同胞、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以流血為代價、寫下了不少對外抗爭的史章。不過、由於歷代的外來統治者的壓迫和摧殘極其慘烈、而把他們封閉於更孤立及更未開化的生活狀態、所以不得不走向種族衰落。

日據時代的中期以後、他們才稍微能接觸到近代文化和學習近代生產技術的機會、窺伺一點文明的曙光。並且、以日本語做為普遍通行於全部原住民社會的語言、人口方面從減少的趨向、回復到可以維持現狀或稍有增加的狀態。

在第二次大戰當中、他們也無法避免身受日本帝國主義政府的征調、轉戰於菲律賓的巴丹半島和東南亞各地域之間、親自體驗了近代戰爭的災禍。

特別不可忘記的、就是戰後在蔣家中國人統治下、當全體台灣人發動二‧二八大革命的時候、有不少原住民青年同胞、從山地奔馳下平地、共同參加了對外來統治者的英雄鬥爭、為我台灣民族流下可尊可貴的鮮血。

Monday, February 4, 2008

國民黨統治下的台灣

章  節:01.03.07 日  期:2002/11/26 下午 02:33
 章節主題:中國國民黨軍閥、法西斯殖民統治與「台灣民族主義」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⑴中國國民黨集團劫收台灣

第2 次大戰結束後,取代日本帝國主義佔領台灣的「新」殖民統治者中國國民黨軍閥、法西斯集團,雖然在種族上與台灣人同屬漢族,但在「民族」上,已有了「台灣民族」和「中華民族」之別。因為新來的中國漢族統治者,在台灣社會400年的歷史發展過程中,並沒有和台灣漢族與台灣原住民共同流過血汗而成為建置台灣的一個成員,而是「台灣民族」形成發展之後,以「中華民族」從外界武力侵進並繼承殖民統治地位的,所以,不外是和荷、清、日同一性質的「外來統治者」。並且,他們帶有中國軍閥(封建殘餘)和法西斯(特務組織)的「軍閥法西斯帝國主義集團」(不是像歐美、日本的近代資本主義國主義)。

因此,蔣家中國國民黨集團乃派來一群軍閥特務、封建官僚、憲兵警察及黨棍政客等,一到台灣,就以「征服者」自居,把日本所留下的「殖民地統治機器」,及各種近代生產體產體制和龐大的物質,一切劫收殆盡。即︰

①官有機關、企業、財產等,計有593單位,值360餘億日幣。

②私人企業、工廠、房屋、財產等,計有1千295單位,值71餘億6千萬日幣。

③日人個人企業、房屋等,計有4萬8千998單位,值8億8千餘萬日幣。

以上總計5萬886單位,值110億日幣。但,這是以所謂「帳簿價格」計算,若以「時價」計算,其數字必成幾十倍的天文數字。

其他,還有日軍第十方面軍團20個師團40萬兵馬的裝備、軍需用品、武器、彈藥、糧秣232萬公頓、飛機900架,軍用車輛2千輛、艦船500艘、要塞軍港3處、軍用機場63處等,完全被佔為他們軍隊所有。

然而,這些龐大數目的近代機關,近代企業公廠及巨量物質,一旦落到這些昏昧無知且貪污腐化的蔣家國民黨「接收大員」(孔、宋、蔣、陳四大家族的爪牙及陳儀軍閥集團」的手裡,立即遭到空前的私人劫掠和破壞,巨量的米、糖、煤炭等生活物資都被搶之一空。結果,台灣立即招來產業急轉直下(米產減為戰前的三分之一,糖產減為七分之一),其他生產隨之立即停頓,惡性恐慌接踵而至,日常必需品極端缺乏,史無前例的米荒襲來,通貨直線膨漲(1945年8月至1946年底,通貨發行額增為5倍,1947年底17倍,1948年底142倍,1949年320倍),物價飛漲(1945年至1950年台北市零售米價上漲實勢,12 萬倍),所以,台灣產業與台灣人生活一落千丈,只有濫發的鈔票和失業人口充斥於全島。這是台灣人建置台灣社會以來,未曾碰到的大災殃。

⑵「阿山」「半山」「靠山」「官僚買辦」

終戰之初,台灣人接到「台灣從日帝殖民統治解放」「中國軍隊將取代日本佔領台灣」的消息,大部份台灣人實際上,是被嚇呆了。當時,大家都如晴天霹靂似的摸不清問題的真相,只有一個對戰爭結束的安慰心理,再一個就是和中國人同屬「漢族」的抽象的親密感,而歡迎突如其來的「同胞」、「祖國」。

然而,蔣家國民黨「接收」大員及中國軍隊一旦到達後,台灣人大眾觀諸中國人「征服者」的傲氣凌人,公開把台灣人當做「亡國奴」,及無法無天、為非做歹的喪心病狂,竟然做了180度的轉變,成為以滿腔憤怒來看蔣家中國國民黨集團這個外來殖民統治者。台灣人這樣,覺悟到所來到的並不是「同胞」「祖國」,而是再次遭到來自中國大陸的殖民統治者。

從此,台灣大眾,都把這些同屬漢族的蔣家中國國民黨集團外來統治者稱為「阿山」,同時,自稱為「蕃薯仔」(從日據時代傳下來),而來截然區別。

另外,有一種蔣家殖民統治的幫兇的買辦台灣人,他們雖是出生於台灣,但在戰前移住大陸,戰後卻成為阿山的第一手買辦幫兇,依仗阿山的淫威,自以為衣錦返台。這些人被台灣人大眾稱為「半山」。他們不是「軍統」的特務爪牙,就是「中統」的特務幫兇,專事抓人、綁人、殺人的劊子手勾當,或替老闆統治剝削台灣人。丘念台、黃朝琴、連振東、謝東閔、劉啟光、林頂立、王民寧、黃國書等,就是其代表人物。

但是,阿山認為單靠半山統治台灣,還嫌不夠周密,所以,再覓尋第二手買辦幫兇,即「靠山」。這班人不外是日據時代的日帝幫兇台灣人買辦(鹿港的辜顯榮一家、板橋的林本源一家、高雄的陳中和一家、基隆的顏雲年一家)及其附庸,及以中國大漢族主義者的霧峰林獻堂一家為首的「前期文化協會」「台灣民眾黨」「台灣地方自治聯盟」的大地主、大資本家及其子弟的知識份子。他們都具有傳統的奴隸性和買辦性,並且熟悉台灣的社會與經濟,所以他們即成為蔣家國民黨外來統治者的第二手買辦,和「半山」一起,在經濟上分到一杯羹。其代表性的即有︰黃朝琴、陳啟川的「第一商業銀行」,劉啟光、陳逢源的「華南銀行」,林獻堂、羅萬的「彰化銀行」,徐慶鐘的「土地銀行」,謝東閔、連震東的「合作金庫」、李連春的「糧食局」,林柏壽、林態祥、辜振甫的「水泥公司」,及林柏壽、許金德、林挺生、李建興、謝成源等的「中華開發公司」等,其他,有了以官商勾結發跡的王永慶、蔡萬村、吳火獅、吳三連等爆發戶。

到了1970年代,為了蔣家中國國民黨外來統治的需要,再添上一批所謂「官僚買辦」,即︰李登輝、林洋港、謝東閔、邱創煥、林金生、林挺生、辜振甫、呂錦花、張豐緒、蔡鴻文、賴順生、陳水逢、王玉雲、黃鏡峰、陳守山、施啟揚、吳伯雄、張建邦、連戰、蔡培火、吳三連、徐慶鐘、高玉樹、周百鍊、戴炎輝、許金德等人。這些大多是喪失民族氣節的勢利之徒,眼中只有個人利益,並善於府首諾諾而博取老闆歡心。蔣家國民黨也很清楚這些買辦官僚所喜悅的名堂,所以盡量丟給「顧問」「委員」「部長」「會長」「主席」等職,而加以利用,並使之偽裝殖民統治或實行「假民主政治」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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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01.03.08 日  期:2002/11/26 下午 02:36
 章節主題:二、二八大革命與台灣民族意識高揚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⑴台灣大眾起義,「二、二八大革命」發生

由於︰

①蔣家中國國民黨佔領台灣後,繼承了日本帝國主義殖民統治的衣缽,加上搬來中國軍閥特務官僚,無法無天的壓迫剝削台灣人,引起台灣人在政治上的憤怒。

②將原屬日人所壟斷的公、私大企業、大工廠土地、房產、店舖等(都是台灣勞苦大眾的血汗成果),一律以「敵產」為藉口,不許台灣人染上一指,只由他們分贓殆盡,引起台灣人的公憤。

③一開始就濫發紙幣,劫掠米、糖等日用所需的龐大物質運回本國大陸、招來台灣史上未有的空前的經濟大恐慌,導致台灣人失業、破產,生活一落千丈,引起經濟上的忿怒。

④以不可一世的征服者心態,壓上殖民地「奴隸」「亡國奴」台灣人的頭上,使台灣人燃起台灣民族的仇恨。

⑤從落伍的中國搬來其獨特的封建性、反動性、落伍性、野蠻性,使經過近代化的台灣人在思想上、文化上,引起不可言喻的痛苦和不安。

這些政治上、社會上、經濟上、民族上以及思想文化上的台灣人的憤怒,不出兩年,乃在米糧青黃不接、糧荒遍及全島的1947年2末日,終於迫使台灣人大眾起來抗暴。

如此,「二、二八大革命」起義在台北,後來,把其鬥爭中心轉移於中南部方面,到3月7日,全台灣幾乎都由台灣人青年、勞苦大眾的武裝革命軍所佔。

然而,當中南部台灣人青年,勞苦大眾的武裝部隊正在流血鬥爭犧牲身命之際,北部的高級知識份子卻在和敵人談和。在這種台灣人陣營南北步調分裂的情況之下,正中了軍閥頭子陳儀的緩兵之計,所以,到3月8日,中國本土的蔣家援兵一到,終於變成「二、二八慘案」,台灣人不分清白的到處遭到大屠殺,全島瞬時成為使人掩目的慘世界。台灣人被屠殺、虐殺的數目,有了好幾萬人,到了1990年代的今日,還不能計數其正確的數字。

⑵二、二八大革命和「台灣民族意識」高揚

「二、二八大革命」,是台灣大眾起來反對蔣家中國國民黨封建法西斯外來統治台灣的「殖民地解放鬥爭」,即「台灣民族獨立鬥爭」。這是台灣人大眾以台灣祖先傳下來的「精神傳統」(出頭天)來反對外來殖民統治者,所以和滿清時代的本地人「反唐山」,及日據時代的台灣人「反四腳」是一脈相承。

台灣大眾在一瞬之間,把敵人徹底壓倒,使蔣家外來統治者在台勢力幾乎被打垮,台灣人祖先所傳下來的反殖民統治和民族獨立的宿望,好似已在眼前。然而,台灣大眾的抗拒軍雖然一時聲勢浩大,反而因不知持久之策而不幸趨於失敗,使得不可計數的台灣子弟盡遭屠殺,整個台灣民族獨立革命一時同歸於盡。

這次革命的敗因,追根究底,不外是台灣人(特別是台灣知識份子)對民族主義意識不堅,理念、組織、頻調等都不能統一,加上台灣人買辦走狗(半山、靠山)的陰謀行為作祟,同時也有不少知識份子很可笑的受到「空想大漢族主義」(「中華思想」Sino-centrism)所毒害而中途罷戰,結果,中了敵人的陰謀詭計,轉瞬間全功盡棄,仍舊陷於殖民統治的火坑裡。

二、二八大革命雖然打敗,但是,台灣大眾即以莫大犧牲換來慘痛的經驗教訓,由此,以毅然決然的民族覺醒,清除了在意識上所具有的模糊性(dim)、懦弱性(drittle)、劣等心理(complex)等缺陷,並把阿山、半山所給予的「空想大漢族主義」(黃帝子孫,同一血統)肅清的乾乾淨淨,把對中國在觀念上的幼想(地大物博、人傑地靈)的尾巴刈掉無餘。這樣,台灣人(特別是大部份的知識份子)在思想上、社會上,才和中華民族有了截然的區別。

因此,「台灣人關心台灣民族的前途和利益,想要建立台灣獨立國家,想要建立台灣國民經濟,也想發展台灣固有的文化而奮鬥」的這種「台灣民族主義」,在一部份人之中,才開始覺醒起來(這個理念和行動,本來在台灣人大眾無意識的具有著,但,因知識份子比他們落後,不懂這個民族的道理,不能給予台灣人大眾的無意識的「精神傳統」意識化,所以不能成為反外來統治的普遍的最高原理)。

這個二、二八大革命,終於成為第2次大戰後,「台灣獨立革命運動」的出發點。但是已經過了40餘年,台灣獨立大業尚未看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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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名稱:台灣民族革命及社會主義
 章  節:01.03.09 日  期:2002/11/26 下午 02:46
 章節主題:蔣家中國國民黨政權逃來台灣並加強殖民統治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⑴三階層統治和三重劫掠

1949年蔣家國民黨集團,在本國大陸打得一敗塗地,蔣介石及其大小嘍嘍逃來台灣。他們為了飼養200萬人的殘兵敗將和中國難民(官僚政客、大資本家、土豪劣紳等中國統治階級),立即加強如下的殖民統治政策,即︰

①維持並加強蔣家中國人和台灣人之間的「統治」和「被統治」的殖民地雙重構造。

②依軍隊、特務的暴力機構為後盾,佔據台灣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整個部門的上層和中樞地位,而來維持其統治的優越性。

③重整60萬大軍,做為殖民統治的暴力背景,及國際政治上的政治資本。

④維持「中華民國」和「反攻大陸」的虛構,用來統治剝削台灣人的政治基礎。

⑤加強「中國四大家族」在台灣的力量,做為壟斷台灣經濟的命脈。

⑥餵養「台灣五大家族」(日據時代的買辦幫兇,「四大家族」,加上「空想、大漢族主義者林獻堂家」)和新興買辦台灣人,成為殖民統治的買辦幫兇。

⑦濫發紙幣,並以舊台幣4萬元換新台幣1元,而來大肆搜刮台灣人勞動成果。

蔣家中國國民黨本身,具有︰封建殘餘的官僚統治

中國軍閥的專制統治

近代法西斯特務的獨裁統治

這三個特性。這種反動、落後、殘暴的體制和惡習,一到台灣來,乃和從日帝繼承的近代殖民地體制相結合,必然成為如下的「殖民地三階層統治」

①殖民統治的下級機構--中華民國政府

②殖民統治的中樞機構--中國國民黨

③殖民統治的權力核心--蔣父子為頭子的特務組織

因此,蔣家特務集團以這三種統治機構,加以新舊參半的殖民統治,而來達成「三種劫掠」即︰

①殖民地掠奪--超經濟的暴力性劫掠。

②資本主義剝削--推進殖民地特有的跛腳資本主義化,並壟斷資本、金融、生產、流通、貿易、分配等經濟過程,而來剝削資本制超額利潤。

③封建掠奪--蔣家外來集團,故技重施,霸佔土地,獨掌高利貸資本,加上封建苛捐重稅,貪官污吏勒索,特務敲詐,橫行霸道,不一而足。

⑵特務操縱一切的殖民獨裁政治

蔣家中國國民黨殖民集團,在美、日的軍事、政治、經濟上的撐腰之下,一方面自我標榜為代表全中國的「唯一正統合法政府」,藉以維持本國大陸時代的龐大的「中央政府」(總統制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及國民代表大會、立法院、監察院等虛有其名的所謂「中央民意代表機關」。另一方面則永久化其所謂「動員戡亂時期條款」(1946年在本國制定),「戒嚴令」(1948年在本國制定),「懲治叛亂條例」(1949年在本國制定)等法西斯法規,並結凍「中華民國憲法」(1946年在本國制定)的機能,以期蔣介石的總統職終身化、世襲化、帝王化,同時也使從中國亡命來台的所謂「全國民意代表」的身分終身化、貴族化、特權化,而來施行法西斯殖民統治。

他們以這種虛構稱為「法統」,經常強詞奪理的說︰「今日台灣已成為民主政治的天堂,三民主義完全付諸實行,所以台灣人都享有參政的充分機會。」這無非是自欺欺人的鬼話。只是在刀槍重圍之下,以「假民主」來欺瞞台灣人而已。

⑶父死子傳,蔣經國上台

蔣介石逃亡台灣後,立即著手兩個措施。一個是重新統合成為支離破碎的「軍統」「中統」「三青團」等特務組織,再一個就是把新編的特務組織交給愛子蔣經國掌握,使之能盡早控制特務、軍隊、黨、青年,而一步步打定「父死子傳」的基礎。

因此,蔣經國到達台灣後,乃由蔣「太上」一手培植,成為台灣的最高特務頭子,並以這個黑手勾當為政治資本,30年來竭力培養親信,構築了所謂「太子派」,終把黨、政、軍的一切大權操攬於掌中,而其地位扶搖直上,即︰

①1950年任「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

②1950年任「國民黨改造委員會」第一委員

③1952年任「中國青年反共抗俄救國團」主任

④1954年任「國防最高會議」副秘書長

⑤1954年任「國軍退途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

⑥1954年任「行政院委員兼『國防部』副部長」

⑦1965年任「國防部長」

⑧1967年任「國家安全會議」國家總動員委員會主委

⑨1969年任「行政院」副院長

⑩1969年任「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委員會」主委

1970 年,由於國際形勢急遽變化,蔣家中國國民黨集團被踢出聯合國(1971年10月),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中國大陸北京中共政府(1972年2月),中日復交(1971年9月),世界各國相繼和蔣家集團斷交,並且,第一次能源危機襲來(1973年)這樣,使蔣家集團在台灣的殖民統治開始亮紅燈。

蔣經國卻趁此機會,當上「行政院」長(1972年6月)。於是,他隨即抬出「革新保台」的新詐術,落力表演,向全部台灣人承諾大家都能參加「國政」。但是,這當然是一張空頭支票,實際上仍由特務掌管一切,而來實施「假」選舉。

到了1975年4月蔣介石死亡,蔣經國終於達成多年來的野心,登上「中華民國」總統的寶座(1978年5月),而成為名符其實的台灣唯一的殖民地法西斯獨裁者。他上台後,當然是墨守父親,繼續進行殖民獨裁制的基本路線。

然而,蔣經國愈貫徹虛構的基本路線,與台灣社會、台灣人的矛盾就愈深刻化,此時,台灣經濟發展(基層構造)已到了一個轉捩點,上層建築(政治體制)的根本變革(革命),成為當前急務。蔣經國乃為籠絡中上層台灣人,提出︰

①加強革新保台 ②大借外債,進行經濟建設

③不與中共和談 ④提拔青年才俊,廣聽民意。

其中,關於提拔青年才俊,就是要多培養一批給他們老闆跑街茶唯唯奉迎的卑劣的買辦台灣人。但是這些台灣民族叛徒,要伺候老爺並非易事,他們在特務嚴密的監視之下,動輒得咎,所以到後來,有的被捕,有的被打入冷宮去。其他,能獲得其主子的特別垂青,長期成為「台灣人參加國政」的宣傳品者,到後來蔣經國死後,乃成為中國國民黨所謂「實行民主」的傀儡,而狐假虎威傲氣凌人。然而,這些買辦台灣人無論任期多久、無論多少人當過總統、院長或部長、省長等,均談不上對「中國國民黨集團要統治台灣的原則」有何改變,所以與台灣人的獨立出頭天完全無關。

蔣經國上台後的1970年代,因為︰

①台灣大眾積怨已久,台灣人意識愈來愈明確化

②台灣經濟雖然發展,但貧富愈來愈懸殊,大眾生活困苦,招來台灣人勞苦大眾的反抗心熾烈化

③台灣青年知識份子勢力壯大

④台灣民族資本家關心民主政治等

所以,蔣經國為了防範其統治地位陷於崩潰,乃不得不採取「軟硬兼施」的兩面手法,一方面大捕台灣人異己份子,壓制反殖民地鬥爭,另一方面則加倍提拔買辦台灣人,而來實行冒牌的「民主選舉」。

但是,台灣人自二二八大革命以來的長年積憤,已成為龐大的大眾力量,所以每逢所謂「民主選舉」,都在特務彈壓之下,儘量支持「黨外台灣人」,而來宣洩反抗意識。也就是說,蔣經國弄假成真,狂想以「假」民主來欺瞞台灣人大眾,反而促成台灣人大眾要求「真」民主的熱潮。因此,每次的選舉,都成為台灣人大眾和黨外人士,跟蔣黨特務正面衝突的導火線。蔣經國為了鎮壓洶湧澎湃的台灣人,加強特務暴力,結果,導出血腥的「中壢事件」(1977),「高雄事件」(1979),「林義雄全家滅口殺害事件」(1980),「陳文成殺害事件」(1981)。這種殘暴政治,當然,更加喚起台灣人大眾更深一層的憤懣和民族覺醒,也引起國際輿論的批判和聲討。

自1980年代開始,蔣家中國國民黨集團在政治方面紕漏百出,蔣經國特務頭子病重年事日增,獨裁權威銳減,接班人問題未決,各幫派矛盾表面化,行政方面則官僚機構失靈,殖民統治機器遲鈍,再加上台灣大眾政治意識提高,黨外力量伸張,因此,累積下來的諸問題突顯而出,大事件迭起而生。其官僚、政客忙於準備再次逃亡,其資本或集團則把資本或家產大量調往海外,其大小嘍嘍心思虛浮不定,而對將到的未來懷有很大的不安心理。

蔣經國統治下的台灣社會,在經濟上,雖然受惠於世界資本主義變動時期(資本主義先進國的矛盾深刻化)而外貿一時伸張(1970年代以來,台灣外貿總額佔國民總生產的60%以上),但是,因為整個「世界資本主義」矛盾愈來愈顯露,3~5年的周期性呆滯性恐慌續發,形勢動盪不已,所以危機常在。

⑷蔣家特務頭子死亡,殖民統治搖搖欲墜

蔣經國在1980年末葉,面臨上述政治上、經濟上危機,為了籠絡台灣人而來延續殖民統治所抬出的詭計,就是一連串的解除戒嚴令(1987),及廢除黨禁、報禁等所謂「民主化措施」。

正當此時,幾年來堅持鬥爭的島內台灣人民主人士,在1986年9月27日,強行成立「民主進步黨」,為台灣民族獨立鬥爭開闢了一個新局面。

1987年 月蔣經國死亡,中國國民黨的殖民統治遭到大危機。此時,他們竟然使用最後一著的殺手,想來死守殖民地統治地位,即︰

①登用台灣人買辦官僚李登輝為「總統」(為了摧毀台灣人中上階級的反國民黨情緒)。

②施行「假民主」(為了給予一般台灣人對「民主」的幻想)。

③靠近「中共」(為了制禦台灣人的獨立願望)。

④分化台灣人(特別是分化「民主進步黨」,而來剝弱台灣大眾的反抗力量)。

這些欺世盜名的陰謀,果然馬上見效,因此,到如今,台灣人(尤其是中上階級及其知識份子)尚在迷迷糊糊之中,仍然受到已走上末路的中國國民黨殖民統治。

⑸台灣人反中國國民黨殖民統治鬥爭

將近半世紀的台灣人反中國國民黨集團殖民鬥爭,當初是開始於海外。即︰1950、1960年代開始在日本東京,1970年代才轉移於北美洲(美國為中心)。另一方面,從70年代中葉開始,島內的所謂「黨外鬥爭」乃進入狀況。繼之,從1980年代,反殖民地鬥爭才以島內為主戰場。但是,自1950~80年代的 30年間,由於主戰場的島內都在蔣家國民黨特務暴力重圍之下,主要工作(尤其是注重島內大眾工作的「獨立台灣會」),不得不採取地下鬥爭方式,所以除了已公開化部份之外,都得以保守秘密為第一。茲把其他主要事跡列舉如下︰

①廖文毅等在日本京都成立「台灣民主獨立黨」(1950年1月)

②麻豆被捕事件(謝瑞仁等被捕33人,被殺害者3人,1950年5月)

③桃園被捕事件(林清良等被捕7人,被殺害者3人,1950年6月)

④台中被捕事件(張伯哲等被捕63人,被殺害者7人,1951年5月)

⑤「台灣獨立武裝隊」企圖暗殺蔣介石未果(隊員36人,史明密航日本,1952年5月)

⑥桃園大溪的「蔣介石暗殺未遂事件」(被捕多人,均遭秘密大屠殺)

⑦廖文毅等樹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於東京(總統廖文毅,1955年2月)

⑧李萬居、雷震等台灣人中國人民主人士申請成立「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被駁回(1956年5月)

⑨「台灣青年社」創刊「台灣青年」於東京(代表王育德,1959年4月)

⑩李萬居、雷震等擬稿「中國民主黨創立宣言草案」被發現,禁止(1959年9月,後來雷震被捕,李萬居遭迫害)

「蘇東啟武裝起義未遂事件」(被捕300餘人,1961年9月)

「台灣人四百年史」日文版出版於東京(史明著,1962年7月)

「高雄軍官學生台灣獨立運動事件」(施明德等被捕30餘人,1962年7月)

「台灣」日本版(王育德著,1963年6月)

「彭明敏事件」(「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未果,被捕3人,1964年4月)

廖文毅「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總統,由日本返台投降蔣家國民黨(1965年5月)

「台灣獨立聯合會」成立(史明、何文燦等,1967年4月)

「獨立台灣會」成立,專事島內地下組織,並發刊「獨立台灣」(代表史明,1967年6月)

「林水泉等被捕事件」(林水泉等被捕247名,1967年8月)

「台灣大眾幸福黨被捕事件」(陳泉福等被捕多人,1967年12月)

「桃園原住民台灣人被捕事件」(1969年4月)

「獨立台灣會」提出「反殖民地,民族獨立革命路線」(1969年9月)

彭明敏密航逃出台灣(1970年1月)

美洲台灣獨立派與日本獨立派合併為「台灣獨立聯盟」(主席蔡東榮,1970年1月)

「蔣經國槍擊未遂」(黃文雄在紐約,1970年4月)

「獨立台灣會」發表「致釣魚台行動委員會在美中共組織的公開信」,聲明釣魚台屬台灣的神聖領土及台灣漁民的生活圈,1971年4月)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國是聲明」,反對中共侵入台灣,聲明台灣人有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1971年12月)

成大事件(1971年12月)

「國台合作」「革新保台」在海外獨立陣營滿天飛(1971~2年)

日本台灣獨立聯盟前委員長辜寬敏等返台投降(1972年4月)

「台灣獨立聯盟」美國新任主席張燦鍙(1973年11月)

花蓮「原住民系台灣人獨立運動」(被捕6人,1974年6月)

「台灣獨立革命軍」鄭評小組企圖暗殺蔣經國未遂(「獨立台灣會島內組織,被捕11名,鄭評被槍斃成仁,1974年6月)

「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籌備委員長鄭欣,第一屆會長郭榮桔)成立於奧地利維也納(1974年9月)

「獨立台灣會」同志徐美被捕(女,徒刑8年,1975年8月)

「白雅燦事件」(1975年10月)

「台灣政論」被禁事件(1975年8月創刊,12月被禁,社長康寧祥)

「省長謝東閔被炸事件」(王犯王幸男,1976年10月)

蔣經國發表自1949年以來叛亂罪被處刑者計有254人,死刑1人,1976年12月)

「中壢事件」(1977年11月)

「陳菊被捕事件」(1978年6月)

「余登發被捕事件」(1978年12月)

「台中事件」(萬人台灣大眾示威於台中公園,1979年7月)

陳婉真在紐約「蔣家協調會」門前絕食10天(1979年8月)

「美麗島」發刊於台北(1979年8月)

許信良卸任桃園縣長,出國於日、美(1979年9月)

「高雄事件」(被捕者400餘名,美麗島系完全覆滅,1979年12月)

「林義雄全家遭殺人滅口」(1980年2月)

「陳文成被殺害事件」(1981年7月)

「美國台灣協會」聲明台灣前途由全體台灣人決定(1982年7月)

「盧修一前田光技事件」(被捕3人,1983年1月)

學生、大眾示威,抗議國民黨獨佔政府(1991年4月)

李登輝宣布解除「動員戡亂時期條例」(1991年4月)

「獨立台灣會」王秀惠等5人被捕」(1991年5月)

大專學生、台灣大眾佔領「台北車站」,迫使國民黨立法院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並立即釋放獨立台灣會案5會員(1991年5月)

日治時代的台灣

章  節:01.03.04 日  期:2002/11/21 下午 05:29
 章節主題:本地人反對割台的武裝抗日,士紳階級逃亡大陸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1895年,清國在甲午戰爭(日清戰爭)敗戰,終於出賣台灣於日本帝國主義。於是,在台灣的滿清統治階級舊勢力(官、兵、大租戶、大商人、地方士紳等)乃推出前清台灣巡撫唐景崧為總統,倉皇組織了政府於台北,定名「台灣民主國」。然而,他們卻仍然固守滿清朝廷,所以致電云︰「台灣士民,義不服倭,願為島國、永載聖清」,並且,日軍一旦登陸東北海岸後,荒忙不戰而潰,唐景崧及其殘兵,及主倡抗戰的丘逢甲等士紳階級與各級首領,都爭先恐後的潛逃大陸。至此,台灣民主國主持無人,曇花一現,僅僅13天即告瓦解。這些台灣士紳階級,原來就是介存於滿清外來統治,和本地人社會之間的買辦份子。他們的腦筋都被「大中華思想」(Sino-centrism)填滿,所以畢竟也是走和清國統治殘餘勢力勾結之一途。因此,台灣民主國的建立,究其實,無非是為他們自己舖設逃亡中國大陸的一條內道。這種中間性,立場不定,意識模糊的缺陷,導使後代的台灣知識份子,屢在奴隸根性和敗北主義之下打滾而不能解脫。

然而,以農民大眾和都市貧民為主力的台灣本地人大眾,就是漢人開拓者末流和原住民後裔,雖然大多是文盲無學,但是他們才是真正繼承了父祖傳下的開拓者心志和「出頭天」的精神傳統。他們本地人意識堅定,本地立場堅強,一貫從事開拓台灣建立家鄉,及反對外來統治,不顧犧牲自己身命與敵作戰。此時的「抗日義民軍」,就是出自這些本地人大眾之中,並在廣大的家鄉大眾支持之下,為保衛祖先所建置的「自己鄉土」,從事孤軍奮鬥的武裝抗日(有些抗日首領雖然出身士紳階級,他們就是站在本地人大眾這一邊,才能捨身取義英勇作戰)。

這支本地人的子弟兵,為本地人同胞爭一口氣,壯烈無比的與敵奮戰,所以,迫使日軍傷亡鉅大,花費龐大國帑,並歷經10年才告終止(敵方司令皇族北白川宮能久親王陣亡於台灣南部)。「抗日義民軍」,雖敗猶榮,而把更加堅強的「本地人意識」傳下於後代。

從此,本地、本地人,不但是「經濟圈」「社會圈」和唐山、唐山人不同,更因「政治圈」「文化圈」也完全被隔絕,而走上更為獨特的現代殖民地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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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01.03.05 日  期:2002/11/21 下午 05:36
 章節主題: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資本主義化與「台灣民族主義」發展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⑴日本資本主義化與殖民統治台灣

自19 世紀開始,當亞洲各族遭到歐美帝國主義的大舉侵犯,社會動盪不安,民族前途岌岌可危之際,獨有日本是唯一例外,它能夠踏入建設近代國家的第一步,而出現新舊鼎革的轉捩點,即「明治維新」。另一方面,隨著政治、經濟上的近代化、資本主義化,日本特有的「大和民族主義」也發展起來,所以近代化資本主義化一開始,就朝向「富國強兵」「對外擴張」的侵略主義上走,並在中日戰爭(甲午戰爭,1894~95)、日俄戰爭(1904~05)獲得勝利,在第一次大戰(1914~18)也站在戰勝國的一邊,以致國內資本主義(經濟工業化)步步發展,在國際上被列為五強之一。然而,日本固有的軍國主義對外侵略愈來愈兇猛,隨之衝進侵略中國大陸的「15年戰爭」(1931~45)、而在1941年不宣而戰的加入第二次大戰,被打的體無完膚,結果在1945年投降於聯合國。

台灣、台灣人,就是在這51年間,日本在進行資本主義發展及搞起瘋狂的殖民地爭奪戰的漩渦裡,遭其殖民統治。

因此,台灣被日本帝國主義殖民統治時代,也就是台灣隨著進行資本主義化,近代化的時期。

⑵跛腳的台灣資本主義化(近代化)

台灣的本地社會與本地人,當日本正在進行資本主義化(capital-ization)、近代化(modernization)時,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部門,完全被編入「日本圈」內,並基於日本國的利益,隨著日本國內資本主義化進展,逐漸被推向資本主義化(近代化)的發展過程。

一般在世界史上的所謂資本主義化,都得隨著︰

①政治民主主義化 ②個人自我解放 ③社會近代化民族化

這三個要因同時進行,才能獲得有平衡的、完整的進步發展。特別是「資本主義」和「民主主義」,可說是雙胞胎的存在。

然而,日本帝國主義所移植於台灣的「資本主義體制」,並不是正常的,完整的,而是片面的,變相的,跛腳的。因為日本帝國主義是對於本國有益的,特別是能合乎本國資本主義發展的,才能把其移植於台灣殖民地社會。相反的,他們認為對本國沒有益處,特別是會危害其殖民統治的「政治民主化」「人性解放化」「近代民族化」等,則加以壓制和阻撓。

因此,在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資本主義化」,即是沒有「民主主義」側面的跛腳的資本主義化。因此,台灣的經濟上的權益都屬於日本政府或日本民間資本家所佔,台灣人則一無所得。

日本帝國主義為了資本主義化台灣(提高台灣的生產力,能多剝削),第一著手的,是為資本主義清除台灣舊有的封建性社會制度或體制等,然後,把台灣資本主義化,軍事化,即︰

①建立台灣總督的殖民地「強權」。

②鎮壓抗日義民軍,驅逐中國及歐美在台勢力和權益,把台灣完全封閉於「日本勢力圈」內。

③整備殖民地剝削制度及法制,清查戶口,清查土地及山林,沒收所謂叛產(土地與山林),創設官營獨佔企業,為本國資本主義進行資本原始積蓄。

④廢除台灣舊有的土地制度(廢除大租)、確立地權(小租成為近代法政上的土地所有者,即地主,為了本國資本主義的進入,清除台灣封建障礙。

⑤改變台灣舊社會關係,保存地主資產家,準備都市勞動者,都市貧民、農村貧民、下級職員、以及少數的政治走狗和買辦地主資產家。

⑥給予台灣人一定限度的文化教育和技術訓練,以備台灣工業化。

⑦開設台灣、日本間的海洋定期路線,進行台灣、日本間的貨幣價值統一和度量衡統一,建立基幹產業、整備流通機構、建立近代的都市、交通、通信、水電、文教設備及衛生設施,開發水利灌溉等,備於本國的資本、商品、企業人員等傾注台灣。

⑧進行日本圈內的台灣工業化,軍需工業化,發展單一農業(mono-culture),提供本國急需的糖、米等農業品。

⑨建設軍事基地,進行台灣社會軍事化,造成侵略華南地區及南洋各地的前進基地。

日本帝國主義為了強行上述的殖民政策,乃揮舞強權,使之成為日本帝國主義「本國」(metropolis)的「邊沿地區」(Satellite)資本主義再生產機構的一環。

台灣本地人社會,如此一開始就遭到暴風雨似的,從根底推翻其舊社會的封建因素,以致招來廣泛的社會變革。這在20世紀初,從社會近代化、資本主義化看來,不但是較處於社會混亂,經濟落後,封建制停滯的中國社會,就是在全亞洲,都能算是一個社會大變革。這樣,台灣乃迅速的推上跛腳的台灣資本主義化。

台灣隨著日本本國資本主義發達,遭日本帝國主義征服,此時期可分為如下的5個階段︰見圖二

⑶日本的資本主義化台灣,使台灣、中國成為決定性的差距

在日本資本主義下的台灣資本主義化(近代化),雖然是跛腳的,片面的,但是由此所受的社會大變革,可說是「革命性」的。即以1942年為基準來概括台灣在此半世紀中的社會變革;就可以看到,台灣的本地人社會的發展過程。即︰

①台灣國民生產每人平均,約有日幣300圓(等於美金100~150元)

②台灣工業,在過去40年間,成長為1,600倍,等於主要生產品總值的50%,並超過農業而成為首位。

③產糖量達140萬公噸,每年輸出日本、朝鮮、中國東北等達120萬噸。

④製糖、精米、製麻、纖維、紡織、水泥、製紙、鑄業、製鐵、化學、練油、機器、製鋁、電力、交通、水運等近代工業,在日本三大財閥三井、三菱、古河等壟斷之下,發展為在亞洲次於日本的大工業地區。

⑤ 台灣農業在過去40年間,耕地增加為95萬甲,增加50%,一甲產米平均增至4倍,農業生產總值增至12倍,農業人口減為總人口的49.6%,產米800 萬石,每年輸出日本平均60%,達500萬石(中國此時因連年天災兵亂,農業生產停滯,農民大眾人口佔總人口90%以上,米糧供不應需,饑荒死亡者每年達數百萬人)。

⑥台灣對外貿易,40年來擴至33倍,每年出超平均達25~30%。

⑦台灣總督府財政在40年間,增至36倍,每年盈餘20~30%。

⑧台灣初級教育普及,學齡兒童(虛8歲)就學率平均92.5%(中國當時人口的85%仍屬文盲),生產技術(熟練工)水準較高。

⑨台灣公共衛生進步,近代衛生設備較普及,舊時的惡疫幾乎被消滅,人口增至550萬人(中國人口5億萬人,惡疫經常流行)。

如上所述,把台灣社會資本主義化近代化的實際狀況,略見一下,就不難窺看在第二次大戰終戰時,台灣和中國,在社會發展上,已經存在著本質上的差異,同時也能看到台灣、台灣人的,獨特性和固有性,比滿清時代更加鮮明,因此,此時「台灣人」的意識形態,生活感情,思想方法、社會觀念等,和中國人已有了決定性的不同。

⑷台灣人近代性反殖民地鬥爭和台灣人意識

因為台灣是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地,所以必然的發生被統治者被剝削者台灣人,和外來統治者剝削者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地矛盾」。這個「殖民地矛盾」,一方面是台灣經過資本主義化近代化,所以把從祖先傳統下來的「出頭天」精神傳統,必然的由前期性民族的「本地民族」發展為現代化的「台灣民族」的民族側面。另一方面,則殖民地台灣社會,在日本帝國主義之下,開始資本主義發展,所以必然的發生資本主義性「階級分化」,而所造成的階級側面(台灣勞動者階級大眾,對日本資本家階級及其幫手台灣人買辦,和台灣地主、資本家的階級矛盾)。換言之,台灣人對於日本帝國主義「殖民地矛盾」,是具有著「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

這個殖民地社會的階級矛盾,是有「國際性」(統治者剝削者是外來民族,被統治者被剝削者是本地民族,二者之間,介存著本地人買辦階級)。

在台灣殖民地社會,階級矛盾是社會的基本矛盾,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因為階級矛盾(基本矛盾)必然的具體表現在民族矛盾(主要矛盾)上面,所以台灣殖民地社會革命的性格是「民族民主革命」(不是社會主義革命)。因此,為了解放台灣殖民地,階級鬥爭必須服從民族鬥爭,民族鬥爭必須以階級鬥爭為基礎,才有可能。並且,因為殖民地社會的資本家階級或地主階級,都或多或少的成為外來統治者的幫手,台灣人立場不堅定,就是具有買辦性,所以無能力也不可能領導殖民地解放鬥爭,因此,殯民地的解放鬥爭,必須由「勞動者階級大眾與革命知識份子」成為領導和主力軍,才能達到終極目標。也就是說,殖民地台灣,必須以台灣勞動者大眾與台灣革命知識份子為主導,團結地主,資本家階級,小資產階級及其子弟的知識份子,結成「台灣民族聯合戰線」,才能達成當前的殖民地解放。

台灣資本主義化、近代化,本來就是日本帝國主義為了提高台灣社會生產力而更多剝削台灣才從外移殖台灣,並不是台灣社會本身發展的結果所產生,所以,關於台灣解放的民族理論和階級理論,也是從外界的衝擊而產生的。就是說,第1次大戰前後的世界潮流波及於台灣社會,西歐社會的「自由民主主義」(democracy),亞非殖民地社會的「殖民地解放思想(民族主義)」(nationalism),蘇俄的的「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思想」(socialism or communism)等革命思想,初由台灣知識份子接受,後來推廣於台灣勞動者階級大眾之間。結果,促使台灣傳統的「本地、本地人」的前期性民族意識,發展為近代的「台灣民族主義」(Taiwanese Nationalism),及「社會主義」(Socialism)。關於這種思想意識的近代化,在當時的亞洲各地殖民地社會都大同小異。

然而,特別是殖民地台灣的地主,資產家階級及其子弟的知識份子,由於從滿清時代的大租戶、小租戶及大商人及其子弟的士紳階級傳下來的買辦性,奴隸性的底子極為濃厚,其民族立場很容易動搖,並且,民族鬥爭和階級鬥爭始終不能聯合起來,所以動輒就投敵。因此,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反殖民地鬥爭頗為複雜,其結果則事倍功半,甚至於勞而無功。

①當日本要求割讓台灣時,因為中國和台灣已是完全分為兩個不同社會,所以失掉台灣,從中國朝野來說,並不感到任何痛癢,所以當時的中國政府和民間,幾乎未有任何反對割台之舉,把台灣及其260萬台灣人,易易諾諾的奉送於日本帝國主義。

② 日本軍登陸台灣後,從荷蘭時代就是台灣人的主流,具有熾烈的本地人共感和愛心,並心懷「出頭天」的精神傳統的台灣農民階級大眾,為了保家保鄉斷然起來從事武裝抗日。他們從初就遭到敵人的燒殺壓榨,所受禍害慘重,生活深受打擊,所以,歷經10年抗戰,雖然已精疲力盡,仍不肯完全放棄鬥爭。此時,台灣的地主,資產家,由於他們的土地所有權優先受保障,所以對於農民大眾的武裝鬥爭,一向採取旁觀態度而罔顧一切。甚至於出了台奸辜顯榮認敵為父,組織並就任所謂「台灣保良局長」幫助日本軍「剿匪」(日本和滿清一樣,把台灣武裝抗日稱為「匪徒」「土匪」),或者召集各地方的舊「頭人」,勸誘義民軍投降日本帝國主義,為期1895~1902年。

③日本帝國主義推翻舊社會,並開始資本主義化之後,乃著手於壟斷金融或企業,特別是為了發展製糖業、製紙業,或壟斷蓬萊米商權,乃以強權控制土地,禁止台灣人設立近代式「股份公司」(1912)等。此時,台灣的地主資產家階級及其新知識份子,才放棄歷來的觀望態度,頭一次參加反殖民地運動。這從居留於東京或中國各地的台灣留學生開始,「台灣文化協會」(1921)、「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1923)相繼出現。初期是「台灣民族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相結合,以「反殖民鬥爭」為目的(1912~26)。此時,唯有日帝走狗辜顯榮,聯合「台灣買辦四大家族」(鹿港辜顯榮,板橋林本源,高雄陳中和,基隆顏雲年),設立了所謂「公益會」,企圖替其老闆分化台灣人反殖民地運動。

④ 到了1920年後半,日本帝國主義大體完成壟斷台灣產業之後,才允許台灣資產家投資日本企業,使之分到殖民地剝削的一杯羹。於是台灣地主、資產階級及其知識份子,從此和日本資本家發生經濟關係。這樣,因地主,資產階級的經濟立場開始變化,所以必然的引起政治立場的動搖。這種社會形勢變動,立即影響台灣殖民地鬥爭的路線問題,遂招來「台灣民族聯合戰線」的崩潰。

⑤從此,「文化協會」開始分裂為「右派」(民族派)和「左派」(社會主義派),左派趁機奪取領導地位,右派隨即退出「文化協會」。

結果,文化協會歸於左派領導,右派(地主,資產階級及其知識份子),則改變原來的鬥爭路線,企圖以「和平手段」達成「合法」(在日本帝國主義下的)民族自決,而成立了「台灣民眾黨」(1927)。然而,「台灣民眾黨」成立後不久,大地主,大資產家的民族極右派(林獻堂、蔡培火、陳逢源、楊肇家等),和小資產階級的民族左派(蔣渭水、盧丙丁、謝春本、陳其昌、黃周等),再次分裂。右派倒退為重新組織「台灣地方自治聯盟」(1930),更墮落為以「拜跪請願」方式,暴露了窺視日本帝國主義鼻子眼兒的奴隸根性,終於成為總督府傀儡,參加所謂「第1屈市會議員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1935),林獻堂到後來竟然就任「日本貴族院議員」(1944)。

蔣渭水等民族左派,從此覺悟到台灣地主,資產階級及其知識份子不可靠,必以農工階級大眾為反殖民地鬥爭的重心,才以民族鬥爭和階級鬥爭再次結合,和社會主義的連溫卿、王敏川等人聯合之下,成立「台灣工友總聯盟」(1928),以爭取勞工、農民、無產市民及一切被壓迫民族的政治自由為綱領,重整旗鼓,耿耿企圖東山再起之際,可惜他壯志未酬,猝然逝世於台北(1931)。蔣渭水死後,民族左派同仁因群龍無首,幹部出奔海外,終於完了其政治活動。

⑥ 當時,台灣農民大眾,繼承了祖先留下的「出頭天」精神傳統,在初期武裝抗日之後,為了繼續反對「警察政治」和強霸土地,不斷的抗日鬥爭,計有「北埔起義事件」(1907)、「林杞埔事件」(1912~25),「土庫起義事件」(1914),「苗粟起義事件」(1913),「六甲起義事件」(1914),「西來庵起義事件」(1915)等,多以武裝行動來進行反對殖民地的鬥爭。

到了1920年「民族解放鬥爭時代」,台灣勞苦階級大眾的主流(農民、勞動者、都市貧民),為了反對日本資本家及其幫兇台灣買辦份子的霸佔土地,掠奪農產物和總督府強權彈壓政策,在全島各地相繼做了「民族解放鬥爭」和「階級解放鬥爭」,而成為「台灣文化協會」的重要一翼。

後來,台灣留日學生范本梁(嘉義人),自1920年起,在東京開始「無政府主義革命運動」,經過北京,終在1926年,成立「台灣黑色青年聯盟」於台北,成為無產運動的開始。

「台灣共產黨」,1927年在第3國際莫斯科總部決定以「日本共產黨台灣民族支部」的名銜決定創始後,在日本共產黨的支援之下,1928年4月成立於上海(因日本共產黨遭「3.15大檢舉」),即以殖民地解放的「台灣獨立」為當前急務。同年8月,台共幹部謝雪紅,以日本共產黨指令(就是第3國際莫斯科總部指令),組織「島內地下黨部」,在「台灣農民組合」取得領導權(1929),進而在「左翼台灣文化協會」也取得領導權(1929)。然而,1931年7月開始,「台共」黨員盡遭日帝警察逮捕,「左翼台灣文化協會」「台灣農民組合」會員也幾乎遭捕,於是「台灣共產黨」,不過4年歲月就被消滅殆盡。

「台灣農民組合」,是繼承了台灣人從祖先傳下來的精神傳統(「出頭天」)而反對外來統治的本流。由簡吉、趙港、黃石順領導,召開「台灣各地農民組合幹部合同協議會」(1926年6月參加者10人幹部),創立「台灣農民組合」於鳳山(1926年6月26日)。台灣農民組合在1927年中,設置「支部」18處於全島,並把「本部」移轉於麻豆,又在同年末,再移轉於台中市,召開兩次大會,掀起「中壢事件」(1927),「二林事件」(1927)等9次農民鬥爭,到了 1927年遭「2.12大檢舉」(檢舉3百餘人,徒刑12人)。台灣農民組合,從1930年以後,支持台灣共產黨,1931年在台共領導下,在大湖等處準備武裝鬥爭,但在1932年,又遭大檢舉,被搜索21處,被捕231人,192人遭徒刑,幾乎趨於毀滅。

在日本帝國主義下,必須特別注意的,是原住民系台灣人的抗日鬥爭。日本總督府的所謂「理蕃政策」,政治上經濟上強制改變他們的生活方式和進行「林野政策」,軍事上採取「蕃人討伐政策」,引起原住民系同胞頻繁起來鬥爭(可能記錄者154次)。特別在1930年10月,爆發「霧社起義事件」,即由摩那羅‧達奧(Morar-Dao)領導,埔里霧社的原住民6社為中心,殺傷日本人349名,佔領霧社3天,後退入內山。日軍乃以大軍散佈毒氣,猛攻內山,殺害一千餘人,摩那羅‧達奧看大勢已去,即一家大小24人自殺而盡,轟動一世的起義才終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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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01.03.06 日  期:2002/11/26 下午 12:34
 章節主題:台灣民族與台灣民族主義發展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如上所述,從清朝時代傳下來的「本地社會與本地人」,在日本帝國主義統治下的半世紀中,經過一定的資本主義化,近代化,又受到民主主義、民族主義及社會主義的近代思想洗禮,並且,透過前仆後繼的反殖民地鬥爭,而脫胎換骨,成為有理念、有組織性、有計劃性、有統一性的「近代民族解放運動」,結果,導致「本地社會與本地人」(前期性民族,ethnic group),發展為「台灣社會與台灣人」,即近代性「台灣民族」(Taiwanese nation)。

在西歐近代史上,種族(tribe),或前期民族(ethnic group),都經過資本主義化,近代化,並達成國家統一,而同時發展為「近代民族」(nation)。但是在亞洲等第3世界,其民族形成的動態和西歐社會有所不同。它們因為先遭到西歐帝國主國強烈的侵略和殖民統治,才開始跛腳的資本主義化、近代化,同時接觸了革命思想,所以「近代民族主義」(nationalism)先發生,並在和帝國主義的鬥爭中,才從種族,前期民族狀態成為近代概念的「民族」(nation)。例如,在亞洲是日本最早接受西歐的民族概念,實行「明治維新」,才以「大和民族」統一國內,建設近代國家。孫中山則仿效西歐、日本,預先提出「漢民族」或「中國民族」(以前只稱「漢人」「漢族」「唐人」),然後才打倒滿清政府,達成漢民族的解放。後來,他為了統一中國境內的漢、滿、蒙、回、藏各種族,才改稱為「中華民族」。

台灣,經過日本時代的資本主義化,近代化及反殖民地鬥爭,才從滿清時代的「本地、本地人」,發展為「台灣、台灣人」,即「台灣民族」(Taiwan Nation),同時,「台灣民族主義」(Taiwanese Nationalism)隨之生長起來。所謂,「台灣民族主義」,就是「台灣人關心民族的前途和利益,想要建立台灣獨立國家、想要建立台灣國民經濟,也想要發展固有的台灣文化、思想和行動」。

如上所述,台灣在400年中,遭外來統治者的侵略和統治、剝削(荷蘭38年,鄭氏23年,滿清213年,日本51年,中國國民黨集團將近50年),在物質建設(移民、開拓、資本主義化=工業化、近代化)為社會基礎,進行了反紅毛仔,反唐山,反四腳的精神建設,而從台灣人(原住民系台灣人和漢系台灣人)產生並傳下台灣人獨特的「精神傳統」(「出頭天」「做主」)。這個「精神傳統」就是「台灣民族」「台灣民族主義」產生的社會基礎,也是台灣人主張「反殖民地」「民族革命」的唯一根據。

這個「出頭天」「做主」的台灣人的精神傳統,主流在現時台灣勞苦大眾之中,因為台灣的所謂「知識份子」,繼承滿清時代的士紳、讀書人所傳下的買辦性,所以立場不堅,容易動搖,與敵妥協的可能性大,因此,成為台灣人出頭天的障礙的可能性大。

台灣史前時代至滿清

 章  節:01.02 日  期:2002/11/21 下午 03:05
 章節主題:台灣人在種族上,是屬於「馬來‧印度尼西安族」和「漢族」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據於過去百年來的現代科學研究,台灣島距今五千年前的史前時代,就有了從南方諸島北上,抵達台灣來定居的原始族的足跡。它但在學問上,被分類為「南方古蒙古系人種」(South-Paleo-Mongoloid)的馬來系印度尼西安族(Proto-Malay-Indonesian)。它們可以說是現今原民系台灣人的源流。所以,今日的原住民系台灣人若從「種族」(Tribe, race),即以血統的同一為「主要因素」所構成的社會集團上來說,無異是屬於馬來、印度尼西安族。他們乃是台灣最早的主人。基於荷蘭統治時代的記錄,在 17世紀初,僅在台灣中南部一帶,當時的台灣原始族可以估計擁有50萬人口。然而,其後經過400年歷史過程中,台灣原始族一貫遭到荷蘭、清朝、漢人移民,日本帝國主義及中國國民黨集團的統治,壓迫、摧殘、霸佔土地,以及和漢人移民同婚、同化等的結果,現今的人口已減為被趕上山地,或居住於東部海岸及島嶼的30~40萬人。

其次,距今5~6千年前,屬於「北方古蒙古系人種」(Noth-Paleo-Mongoloid)的一分系,乃從蔥嶺(Pamirs Plateau)繞過天山山脈,到達黃河流域,而創造了所謂「黃河文化」,稱為「漢人」(漢族)。他們到了中國史上的春秋列國時代,距今大約2千400年前,開始往南邊發展,終於跨過長江,而在華南各地,和早從南方北上定住該地域的「南方古蒙古系人種」(和上述台灣原始族同一人種)的各族接觸,並加以征服、同化於漢族系統。

因此,在公元12世紀初,最早移住於澎湖的漢人,及再到16世紀末葉開始移住於台灣島的漢人,即現今的漢係台灣人祖先,不外是福建、廣東沿海地區的先住民獠族、傜族、苗族等南方古蒙古系人種,遭到從北南遷下來的北方蒙古系漢族的征服、同化而被編入漢族的,所以,現今的漢系台灣人在「種族」(或人種)上,也就是屬於漢族。

因此,現今的「台灣人」,是由馬來、印度尼西安系(原住民系)台灣人,和漢族系台灣人所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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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  節:01.03 日  期:2002/11/21 下午 03:07
 章節主題:現代民於概念上,台灣人已形成為「台灣民族」;社會特質上,台灣是屬於「殖民地社會」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台灣社會與台灣人,自400年前,在重商主義者荷蘭人的殖民族統治之下,從西方式奴隸社會構造、勞動制度、生產方式、社會制度及剝削方法的「奴隸開拓社會」出發。繼之,台灣島和中國大陸在地理、社會上的封鎖及隔絕之下,受到鄭氏王族和滿清政府的禁止、差別的統治(以現代科學概念說,就是「殖民統治」),結果,發展為獨特的「本地社會與本地人」(等於前期性民族社會,ethnic group)。再往下,台灣本地社會與本地人,遭到日本帝國主義的近代民族統治,進行了其資本主義化、近代化,終於發展為近代概念上的「台灣民族」(Taiwanese nation)和「台灣民族主義」(Taiwanise Nationalism)。然而,到了第二次大戰後,又遭到同屬漢族的中國國民黨集團的法西斯、半封建的殖民統治,結果,台灣民族和台灣民族主義,卻更加鞏固其獨特的民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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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  節:01.03.01 日  期:2002/11/21 下午 03:23
 章節主題:從呱呱落地時就是「殖民地社會」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⑴漢人奴隸開始移住台灣

距今800年前,福建沿海地區的漢人,來到無人島的平湖(澎湖)。

從其400年後,即距今400年前的1624年,半海盜半官商的荷蘭人,以國家武力侵佔台灣西南一角後,福建的漢人流亡農民,才以殖民地奴隸勞動力,開始被運來台灣島。

在荷蘭佔領台灣一角的38年間(1624~61),除了由荷蘭大划船運來漢人移民之外,福建漳泉二州的流亡農民,也開始在漁民、海盜結伴之下,衝破明廷的「海禁令」(禁止任何人下海打漁、交易、移民等,所謂「寸板不得下海」),橫渡了台灣海峽,私下移民來台者接踵而至。所以到了荷蘭敗退時,漢人移民開拓者已達10萬人口(2萬5仟戶),開拓土地有台南及鳳山一帶的1萬多甲。就是這些新到的漢系台灣人祖先,在原始的台灣奠基立業,打定了新的社會基礎,並傳下於代代子孫,使他們在台灣發展史上起了主要作用,才有今日台灣社會和台灣人的存在和繁榮。

⑵荷蘭以異乎中國的奴隸制度來設置漢人開拓者社會

  17世紀初在荷蘭本國,正逢西歐的重商主義時代(mercantilism),荷蘭社會仍在皇帝專制統治之下,是從殖民地掠奪財富而來進行資本原始積蓄(primitive accumulation of capital)的初期資本主義社會階段。所以,荷蘭在台灣殖民統治,乃和同一時代的西洋人在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諸島的殖民地所進行的「農園生產組織方式」(plantation)及「黑人奴隸勞動制」(Colonial Negro Slavery)完全一樣,一開始就在荷蘭皇帝派遣來台的「荷蘭東印度公司」領事、職員、軍隊的籌劃和支配之下,強佔原始族的土地,並組織漢人農民奴隸移民為「大小結首制」(合數10農奴為一小結,置小結首,再合10小結為一大結,置大結首,就是奴隸集體勞動組織制度),而來鞭打漢人農奴從事土地開拓、種植甘蔗、生產砂糖、以及驅使原始族捕鹿、撈魚等生產勞動。而且漢人奴隸開拓好的土地,統歸荷蘭皇帝所有,曰「皇田」,再以「耕田輸租」為名,劫掠漢人奴隸所生產的糖、米,及原始族生產的鹿皮等特產品,輸售於日本、波斯、中國大陸,獲得巨利。同時,在漢人奴隸身上,再加以奴隸剝削遺制的「人頭稅」(capitation head tax,這傳到鄭氏、清朝時代為「丁賦」,再到日本及中國國民黨集團時代為「戶稅」,就是台灣400年都遭受殖民統治的一個象徵)。荷蘭人也以台灣為東方貿易的基地,從事台灣、中國、日本的「三角貿易」(這也是重商主義時代殖民地統治的一個特點),獲取西洋人所珍貴的絹、緞、陶磁器等運回歐洲本國,獲利至巨。

  此時在台灣所通行的貨幣和度量銜,皆由荷蘭人制定,完全和中國不同(中國田地論「畝」、台灣論「甲」,台灣貨幣使用「番銀」,台灣1斤16兩,中國1斤12~13兩等)。

這些問題是意味著台灣開拓者社會一開始,就成立了和中國大陸社會不同的另外一個「經濟圈」和「政治圈」。所以,其主成員雖然是來自大陸的漢人,由於台灣草創的開拓者社會(漢人移民和原始族)在初期資本主義的白種人殖民統治之下,其社會構造、勞動制度、生產方式及剝削方法,都異乎已具有5千年歷史的中國封建社會,因此,台灣殖民地社會,從初就和中國大陸社會不同形態。

⑶大陸漢人移民,得自我改造為海島性台灣人

  荷蘭統治台灣的17世紀初葉,在中國就是明清鼎革之時。此時,中國社會兩千年來的封建制度正在開始動搖,加上兵亂、天災等,迫使農村疲憊已達極點,所以其犧牲者的破產農民,被迫離開土地,流落於街鎮者到處皆有。在這種情況之下,福建、廣東沿海地區的流亡農民,乃不得不往海外異地覓尋一條最後的生路。但是,他們若是克服許多兇險,一旦離開大陸而過海移民,即被明廷當局烙下違反「海禁令」的罪印,都被放逐於中國社會的圈外,而成為「棄民」或「罪犯」。這點,就是迫使漢人移民,得死心塌地的去開拓台灣,而開闢容身之新天地的重要動機。

  然而,新到台灣的漢人移民(台灣人的初代祖先),除了成為殖民奴隸之外,因為他們是本來就擁有「大陸風土性」的大陸人,反而在台灣受到「海島風土性」所圍繞,所以從初就遭到「風土」上的峻嚴的考驗。他們大陸人得在酷熱潮濕的困擾、毒蛇害蟲的侵襲,加上原始族報復性獵頭襲擊,而苦得不可終日。並且,他們已經成為棄民或罪犯,所以在社會上、地理上,如此和在中國大陸的故里完全隔絕的情況之下,這些新到的大陸人,除了克服萬難,而決心葬身於異地台灣之外,別無其他選擇。這種客觀條件,不外是令漢人移民開拓者,很快就產生「台灣」的地緣觀念(合群的重要因素)並自然而然的走上建設自己的新家鄉的主觀願望。

  因此,台灣漢人開拓者初創「殖民地社會」,不外是漢人移民把自己原來的「大陸風土性」,改造為「海島風土性」的開始,也就是走上「異乎」中國大陸的獨特的「台灣社會」的開始。

在荷蘭殖民統治之下,被統治被剝削的原始族和漢人開拓者抗拒外來統治,即「反紅毛蕃仔」的抗爭事件頻發。其中,原始族的「麻豆大反抗」(1635),及漢人的「郭懷一起義事件」(1650),成為台灣人反對外來殖民統治鬥爭的嚆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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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01.03.02 日  期:2002/11/21 下午 03:23
 章節主題:鄭氏王族繼承荷蘭的殖民統治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十七世中葉,中國大陸正逢明清鼎革之交,一向稱霸於台灣海峽的海盜商人鄭芝龍降清後,其子鄭成功,反在福建廈門舉兵標榜「滅清復明」,而承明室後裔永明王封為延平郡王,賜招討將軍。然而,鄭成功孤注一擲的金陵(南宋首都)一戰慘遭大敗後,無奈退回金廈僻地。他為了尋求容身之地,終在1661年,率領殘兵直搗澎湖,再趁荷蘭人不備,隨即攻取台灣的荷蘭所佔領的「安平台南地區」。

然而,鄭軍官兵皆視台灣為化外異地(外國),大部官員將兵本來是反對攻佔台灣,攻佔後也不願渡台,即使渡來台灣,也把接眷來台視為忌事,所以逃回大陸者層出不窮。「台地初闢,水土不服,病者即死,故各島之搬眷,俱遷延不前」(江日昇「台灣外記」卷3)。他們一貫保持著逃外者心態,老想早歸中國大陸。鄭經(成功之子)的大半歲月,均居住於金廈,從事對清軍作戰。

因此,鄭氏王族據台23年間(1661~1813),為了大陸作戰,不但沒收漢人開拓者耕作的荷蘭「皇田」為己有,曰「王田」「文武官田」,而且,繼承了荷蘭殖民統治的衣缽,而來劫掠漢人開拓者及原住民的勞動成果,運往大陸供於10萬大軍及其家眷之需。「自偽鄭僣竅台灣,取之田所生十中之八九,從重歛,二十餘年民不堪生」(「福建通志」荷蘭府諸羅知縣季麒光覆議)。鄭氏王朝也採取屯田制,「寓兵於農」,使兵卒從事開拓和種地,這也都為大戰戰事消耗著想。所以,鄭氏王族並不亞於荷蘭的外來殖民統治集團,劫掠台灣開拓者社會忙無寧日。

在鄭氏據台時代,福建的流亡農民或小商人,同樣的陸續的私下移民來台。到了鄭氏降清時,漢人開拓者社會擴大為20萬人,開拓土地約有2萬餘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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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01.03.03 日  期:2002/11/21 下午 05:22
 章節主題:滿清封建專制的殖民統治下,「本地社會、本地人」發展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⑴清廷本要放棄台灣,後才第一次編入版土

1683 年,滿清派遣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元鄭芝龍部將)攻打台灣後,一旦看到鄭氏投降,滿清朝野乃不分朝野的舉國視為事告完畢,對於台灣這塊土地和20萬漢人居民,不但不放在眼中,反把台灣當做惲煩不可近的海外荒服地(離近畿2千500里的化外異地,不是中國領土)來看。即,「台灣,海外荒徼地」(清‧陳文達「台灣縣誌」輿地誌一),「議者謂,海外丸泥,不足加中國之廣」(清‧郁永河「裨海紀遊」)。因此,廷議多以「領台」為不利,只想把澎湖當做東南諸省的蕃籬而佔據之,至於台灣島則一齊議決予以「放棄」。「鄭氏方初平,廷議以其孤懸海外賊易藪(清廷把漢人移民當做「賊」看),欲棄之」(清‧魏源「聖武記」卷八)。當此時,靖海侯施琅呈上「恭陳台灣棄留疏」於康熙帝,力薦台灣對中國大陸的重要性,並剖析其棄留的得失而堅持領台,所以在1684年4月,台灣才有史以來初被編入中國版圖。「台灣僻處海外,新入版圖」(「台灣編歸版圖之上諭」)。

⑵清廷對台灣施加差別,禁止的殖民政策

因為一開始就有了這種曲折,所以清廷領台後,當時朝野對台灣仍然存有一種岐視、差別的觀點,視之為「孤懸海外,荒服之地」奸民盜賊流氓捕逃藪」。因此,對於台灣治政從初就加以差別、禁止政策,即以既有的鄭氏王朝、荷蘭的殖民統治遺制為基礎,再從中國本土搬來腐朽不堪的封建官僚制度,雙管齊下的壓在本地人(漢人開拓農民和原住民)頭上。這種封建性的殖民政策,政治上表現在「差別禁止政策」,經濟上則表現在「三階段式土地所有制度」上面。

所謂「差別、禁止政策」︰

①滿清朝廷派來的漢人官員,乃劫掠自荷蘭時代承下的「皇田」,及鄭氏王朝的「文武官田」或軍伍開拓的「營盤田」為己有。「將軍以下復取偽文武遺業,或托名招田,或借號墾荒,另設管事照舊收租」(「福建通志」諸羅縣季麒光覆議賦則)。

②台灣官員擁有比本土大陸更為強大的制度和權限。

③禁止權力台灣化,「特定班兵制,每三年由大陸來兵調動一次,不許土著推補,……官職三年一任,六年一換,不准大小官員有攜眷赴任之舉」(伊能嘉矩「台灣文化誌」上卷)。

④駐台文武官員「經濟特權化」,「台灣舊有官莊,為文武養廉之具」(台灣總兵藍鼎元「鹿洲初集」)。

⑤比本土苛重的繳糧、納稅、勞役、徵調等,「臣渡台以來,細訪民間賦稅,較之內地,未見減輕,不勝驚愕。久之,察所由來,皆係細民包攬」(台灣巡撫劉銘傳「奏請丈量台灣田畝清查賦課摺」)。

⑥ 劫掠台灣財富運回本土,供官民享用。「福建地瘠民貧,州縣率多虧累,恆視台灣為調劑之區」(欽差大臣沈葆楨「請移駐巡撫摺),「閩省內地水陸官兵五十三營,駐防旗兵不下十萬。……台灣額於正供粟內撥運,稱之兵米穀,詞又增給台兵眷米,亦以台穀運給,稱之眷米眷穀,於是台灣歲運內地兵眷米穀每歲八萬五千二百九十二石……」(分巡台灣兵備道姚瑩「東溟文集」)。

⑦長期禁止台灣、大陸間的自由來往,以隔絕兩地的社會聯繫,即把「台灣編查流寓側例」(「六部處分則例」卷二十)的渡台禁令,施行自1683年至1760年的74年之久。

⑧ 禁止或限制「移民」,阻礙「開拓」,藉以抑制本地人社會擴大發展。「倫入台灣番界,及偷越生番界者杖一百,偷越深山抽藤釣鹿伐木採稷者丈一百徒三年」(「兵律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例」),「台灣歸版圖,當時聲氣全隔絕內地,小民不知法度,方為其開墾不必盡請查,為之盜墾論列。……」(嘉義知縣、羅建祥「關於田賦清理」)。

⑨禁止製造及攜帶武器,「台灣民人,停止製造鳥槍,違者照例治罪」(「兵律私藏應進軍器例」),「舊例,台灣鼓鑄鍋皿農具,須向地方官舉充,藩司給照,通台祗二十七家,曰鑄戶,其鋪採買於內地漳州,私販者治罪」(欽差大臣沈葆楨「台地後山請開舊禁疏」)。

⑩放縱大小官員吏胥敲詐勒索,「各省吏治之壞至閩極,閩中吏治之壞,至台灣極矣」(分巡台夏兵備道徐宗幹「斯未信齋文集」)。

施加「分化政策」,利用為分而治之(製造福老、客家之間,漳、泉之間,漢人、原住民之間的互相鬥爭,曰「分類械鬥」),「以土著破土著,尚不足乎」(郭光策「西霞文鈔」)。

大陸漢人不論官民,都把台灣漢人開拓農民及其後裔,身份上加以差別,卑稱為「棄民」「奸民」「海盜」「流氓」等。

另一方面在經濟上的殖民政策,滿清朝廷及其漢人官員當初劫掠既墾土地的田園之後,繼之,收奪漢人開拓者農民大眾及其後裔的土地及原住民山地,乃把荷蘭時代傳下來「大小結首制」(Colonial Han Slavery)的遺制加以敷衍,造成台灣特有的可稱為「三階段式土地所有制」,而在同一塊土地,產生了三重的社會關係(三重生產關係),施加三重的剝削 ︰

①大租戶--

未墾土地的開墾權利者,也是滿清統治官員的經濟代理人,從開拓農民抽繳「大租」,所以稱為「大租戶」。「文武官員備資本,召佃墾荒,以為己業」(連橫「台灣通史」第二冊」),「如某處有田可墾,先由墾首(大租戶)遞稟承包,然後分給墾戶。墾首旦程一稟,不費一錢。成熟後,墾首全歲抽租一成,名曰大租,又有屯租,隘租諸名,不可枚舉」(台灣巡撫劉銘傳「奏請丈量台灣田畝清查賦課摺」)。

②小租戶--

由大租戶承包土地,再分割貸給並監管開拓和農耕,成為地方「頭人」,就是大陸統治勢力的「經濟買辦」,又兼「政治買辦」成為清朝地方行政下級機構,「(小租戶)各擁巨資,撐勝算」(連橫「台灣通史」第四冊)。

③現耕佃人--

自荷蘭時代傳流下來的「漢人奴隸開拓者」的後裔和鄭氏屯田兵卒的後身,及相等於現耕佃人境遇的原住民系本地人,以及相繼新從大陸私渡來台的新參移民及其子孫。這些本地人構成的各時代「開拓農民」,就是「現耕佃人」階級,也就是開拓者社會(本地社會)的基本成員大眾,也就是後來成為「台灣社會、台灣人」(「台灣民族」)的本流。他們生產滿清時代的台灣財富,但是政治上被統治受壓迫,經濟上遭到地賦(稅金),大租、小租的三種剝削及各種賦稅和徵調,社會上被差別為逃犯、流氓、奸民,所以,本地農民大眾生活一貧如洗。「各佃戶應納大租小租,依限完納,不得抗缺。違者投訴總董壯正副查明還清,如不遵,即稟官追求。…」(淡水同知婁雲「莊規禁約」)。

其他台灣沿海地區的漁民、鹽民等,都是屬於現耕佃人階層,生活更為苦窮。

滿清領台後,雖說是領有「台灣」,但是,其行政權所能實際統治的地方,當初只不過是澎湖,及在荷蘭、鄭氏兩時代(50年間)開拓完了的漢人開拓者居住地區,即台南附近及鳳山一帶而已。「未開地區未隸清國版圖」(清‧郁永河「裨海紀遊」)。其他廣大部份,都屬原住民從事狩獵的所謂「鹿場」。這在200年間,漢人開拓者社會逐漸壯大,人口增多,所以,不斷蠶侵原住民土地,把其開拓為新開地區。「鹿場半被流氓開」(北路參將蔡文題詩)。所以,一向被辱罵被歧視的「奸民」「流氓」漢人開拓民,一旦開好一莊一村,滿清政府乃立即把過去的禁令撤消,代之派來官員,軍旅,置衙門而開始徵收賦課及大小租等。這種情況繼續到滿清統台的末期尚未終止。

⑶清末台灣開始初期資本主義化,造成異乎中國的「經濟圈」

台灣社會的草創時代,由於重商主義的荷蘭人以初期資本主義政策統治台灣,所以島內產業及外洋貿易猝然勃興。鄭氏、滿清據台後,漢人開拓農民社會已非被封閉於完全自給自足為首的原始經濟狀態(當時在中國大陸,廣大的內陸農村,仍在以自給自足為首的原始經濟佔絕大部份)。各地都有著「小經濟圈」,進行日常的物質交流。並從這小經濟圈再連繫於島內街莊市場。同時,對外洋則早就成為一個獨特的「經濟圈」(從荷蘭時代傳下),和中國大陸及日本、南洋各地進行輸售米、糖、樟腦、茶葉、硫黃等特產,並輸入什貨、日用品。後來,經過一段資本原始積蓄,乃出現了商人高利貸資本,對內是和土地所有者(大小租戶)、農村高利貸結合,成為擴大農產品「商品化」的上層勢力。對外則和中國大陸商人取得聯繫,成為其買辦商人。

因此,島各地的「市」很早就欣榮起來,外洋貿易也一直發展。所以在1725年,就有商人同業組織「台南三郊」成立。繼之,到了18世紀末葉「一府二鹿三艋舺」的全島性物質交流機構已告成立,所以給予島內的經濟、社會的一般生活增加了同一性。

1839 年「鴉片戰爭」發生,清國敗戰後,西歐帝國主義諸國如入無人之境似的侵略東北亞各地區。天津條約(1860)後,台灣被迫開放滬尾、雞籠、安平、旗後4 港。從此,歐美資本主義列強即以軍艦大砲為先導,來勢洶洶的侵進台灣,在台北等地設置「商館」,壟斷了台灣的糖、茶、樟腦三大特產的生產和商權。例如,英商John Dodd即以台灣北部茶園為濫觴,育成了新種的茶葉,這就是所謂台灣茶Oclong-tea(烏龍茶)的端倪。烏龍茶頗獲西洋人好評,終在1869年,兩雙帆船裝上烏龍茶21萬餘斤馳往紐約,受到非常的歡迎,這就是當時聞名於世界的Formosa-tea的由來。從此,台灣被推上世界貿易舞台上,所以各國虎視眈眈,導致西太平洋沿邊的一小島台灣,成為列國爭奪的焦點。因為台灣在世界貿易上擁有一種地位,使得台灣,中國大陸之間在社會上政治上的距離,更加遠離一步。

1874年「牡丹社事件」發生(日本船員遇風登陸台灣南端,在牡丹社遭原住民殺害)。當日本政府對滿清政府提出抗議之際,清廷禮部尚書毛昶熙答之曰︰「生蕃皆屬『我國』化外,問罪不問非,由貴國裁奪」,所以日本政府即藉口派兵佔台灣南端。從此可見,滿清朝野佔有台灣已200年之久,仍是以「化外異地」看待台灣的心態。

到了19世紀末葉,滿清政府才開始把台灣稱為「南洋門戶」「七省蕃籬」,即任命劉銘傳為台灣巡撫(1884~85),進行「近代改革」(資本主義化)。但事已過遲,不經幾時,台灣即由日本帝國主義所佔。此時,台灣的人口約有260萬人,開墾土地達63萬甲(台灣全面積的四分之一‧五,平地面積的三分之一)。

⑷兩個來台管道,造成兩個階層社會

如上所述,中國大陸漢人,是在滿清統治台灣213年間,透過兩個管道渡來台灣的,來台後,也分為互相對立矛盾的兩個陣營或階層。一個是為了「統治」台灣來台的漢人文武官員兵卒,及其經濟代理人(大租戶、大商人)及其幫兇爪牙。他們成為台灣殖民地社會的統治階級,而且都是3、6年任期終滿,就被調回中國本土去,所以始終站在「外來」統治者地位。

再一個則私渡台灣海峽移民來台的破產農民。他們抵達台灣後,只有參入台灣新創社會的母胎,即漢人開拓者農民社會(本地人社會),參加開拓、種地的勞動,定住台灣,逐漸融合於開拓者社會,終成一員。這些開拓者的成員,在台灣的海島性風土性格的環境之下,經年累月潛移默化的長久歲月過程中,一代又一代的,克服了當初從中國本土帶來的大陸性風土性格,並產生了合乎海島性的新的生活和文化,成為擁有台灣固有的人和社會(本地人和本地社會)。

這樣,同是漢人,竟然分為外來的、不定住的漢人統治階級,和定住的、台灣發展的動力的漢人開拓農民的被統治階級。這兩個陣營或階級,因以苛酷的歧視、禁止、劫掠、屠殺等統治方法(殖民統治方法),所以,逐漸產生互相矛盾、對立,及仇恨、敵視的鬥爭。這種鬥爭相繼重複發展下去,結果,在台灣人開拓者社會內部,自然而然的發生了以台灣地緣和運命共同、利害共同為紐扣的「本地人的共感」(「阮弄是本地人,和唐山人不一樣」,因此把大陸叫著「唐山」「本土」「中土」,並把統治勢力稱為「唐山人」,加以明確區別。「本地反唐山」仇恨愈大,鬥爭愈頻繁,愈激烈,那麼,本地人的共感就愈強,愈深。「台地之難,難其孤懸海外,非內地輔車相依,諺云,三年有一小反,五年有一大亂,豈真氣數使之然乎」(分巡台廈兵備道徐宗幹「斯末信文集」)。這種「本地人共感」,就是本地人社會形成發展的「精神基礎」,自然發生的群眾語「出頭天」,從荷蘭時代傳下來,至今成為「本地人」的「精神傳統」,這就是後來「台灣獨立」的理念根據。

如上所說清末人口260萬人,開拓土地60餘萬甲,就是本地人社會的「經濟基礎」(物質基礎)。這樣,本地社會、本地人,已成為前期民族概念上的範疇之一。

⑸「三年小反五年大亂」和台灣各村莊的「大墓公」

因滿清的禁止、差別政策和苛徵重歛,及所派來台漢的文武官員兵卒及吏胥爪牙的欺凌、劫收、勒索、屠殺等虐政猛於虎,迫使台灣開拓農民大眾(本地人大眾),代代起來反抗鬥爭。這種「反唐山」的武力鬥爭既頻繁且熾烈,並且參加起義者愈來愈多,所以「三年小反,五年大亂」這句民間諺語,就在台灣開拓者農民大眾及其子孫之中,口碑載道,萬人敬仰。

例如,朱一貴起義事件(1721),被官方驚為「賊者至於三十萬之眾」。林爽文起義事件(1786),起義規模更大,且佔領全台灣前後三年之久,而被滿清漫罵為「是役亙於台灣南北千餘里,至兇糾惡與脅從者,將近百萬人」。

每逢台灣大眾起義抗暴,駐台文武官員均爭先恐後的逃到平湖或中國大陸去。

然而,同屬漢族的統治集團,一旦捲土重來,再次派大兵登陸台灣後,不但對起義的義民,甚至對無辜農民大眾及其家眷,也進行毫無差別的報復性大屠殺,結果,顯出「遍地死屍」的慘境。

朱一貴或林爽文等領導人物,除了其災禍延及九族之外,本人都被檻送北京,遭磔死亡刑,或凌遲處死之酷刑(先斷肢體,後處酷死)。

這些「反唐山」的揭竿起義的領導人和主力軍,完全出自赤腳的農民大眾之中,前仆後繼,斃而後已。然而,當時的小租戶及其子孫的士紳、讀書人等,均跟著唐山人統治勢力逃亡於澎湖或大陸福建,頂多是採取傍觀態度而已。

台灣農民大眾,眼看這些為同伴捨身就義的「好兄弟」,血流成河,屍堆如山的悲慘情景,都以悲痛的心情,把這些犧牲的本地人好兄弟合葬於村頭莊尾的「大墓公」(這些台灣史上的重要遺跡,自蔣家國民黨集團佔台後,被故意毀滅得幾乎都難於找到),給予子子孫孫留下崇仰和懷念的心境。因此,代代的漢人農民及其後裔,從古早時代一直到現在,對於祭祀「大墓公」特別虔誠熱心,每年7月,各鄉村家家戶戶都舉行盛大的「普度」,而來公祭無名戰士的先烈英靈,並祈禱保佑合家平安和豐收豐穰。同時,台灣的「普度」成為台灣固有的歲時記,也可以說是台灣大眾的傳統文化之一。

⑹本地人社會與本地人的發展

如上所述,到了清朝末葉,本地社會和本地人,從民族概念(在近代西歐社會發生,即以「政治命運共同和經濟利害共同」為紐扣的主要因素,加上語言共同、文化共同、地緣共同及血緣共同等因素而形成的近代概念)來說,實是將要完成「民族」的初期階段,即「前期性民族社會」(ethenic group, Vo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