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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anuary 7, 2008

台灣的白色恐怖

引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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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務部向立法院所提之一份報告的資料顯示,在戒嚴時期,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達29,407件,無辜受難者約達14萬人。然而,據司法院透露,政治案件達6、7萬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計算,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人,應當在20萬人以上,他們就是「白色恐怖」的犧牲者。(魏廷朝 1997,2)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台灣至少殺害了4000個至5000個,甚至於8000個以上的本省和外省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並將同樣數目的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這就是一般所謂的「台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一直要到1984年12月,最後兩個五零年代的政治終身監禁犯林書揚與李金木,在坐滿34年又7個月以上的牢後,才釋放出獄(藍博洲 1993,21-2)。

1991年由於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以及1992年《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修正,終結了言論叛亂罪的法律依據,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視為臺灣白色恐怖的真正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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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部份列表:

1950年代
* 謝瑞仁、林書揚等人的「麻豆案」(1950年)
* 鄧錫章、張伯哲等人的「臺中案」(1950年)
* 林清良等人的「桃園案」(1950年)
* 黃紀男、廖史豪等人的「台灣再解放聯盟」案(1950年)
* 李友邦的「台灣獨立革命黨案」(1951年)
* 黃溫恭的「臺灣省工委會燕巢支部案」(1952年)
* 呂赫若、鄭定國等人的「鹿窟基地案」(1952年-1953年)
* 高一生、湯守仁等人的「高砂民族自治會案」(1954年)
* 「孫立人案」(1955年)
* 「任方旭、任顯群案」(1956年)
* 雷震、傅正等人的「《自由中國》案」(1960年)

1960年代
* 黃紀男等人的「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案」(1961年)
* 蘇東啟、詹益仁等人的「蘇東啟案」(1961年)
* 陳智雄等人的「同心會案」(1961年)
* 施明德等人的「亞細亞同盟案」(1962年)
* 彭明敏、魏廷朝等人的「《台灣自救運動宣言》案」(1964年)
* 林水泉、顏尹謨、黃華、許曹德等人的「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案」(1967年)
* 陳泉福等人的「台灣大眾幸福黨案」(1967年)
* 「崔小萍案」(1968年)
* 柏楊的「大力水手事件」(1968年)
* 許席圖等人的「統中會案」(1969年)
* 「陳中統案」(1969年)
* 李義平、高陣明等人的「山地青年團案」(1969年)

1970年代
* 江炳興、鄭金河、陳良等人的「泰源監獄案」(1970年)
* 謝聰敏、魏廷朝、李敖等人的「花旗銀行爆炸案」(1971年)
* 鄭評等人的「台灣獨立革命軍案」(1974年)
* 呂文華等人的「台灣原住民獨立運動案」(1974年)
* 「白雅燦案」(1975年)
* 「余登發案」(1979年)
* 黃信介、呂秀蓮、姚嘉文、施明德等人的「美麗島事件」(1979年-1980年)
* 「林宅血案」(1980年)

1980年代
* 陳文成事件(1981年)
* 江南案(1984年)
* 蔡有全、許曹德的「台灣獨立案」(1987年)

1990年代
* 陳正然等人的「獨立台灣會事件」(1991年)

白色恐怖

引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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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恐怖一詞起源於法國大革命時期,它的現代用法起源於俄國共產革命時期的共產黨宣傳。在沙俄時代,白色是皇室的代表顏色,沙皇常被冠以「白色沙皇」之稱,白色並無任何貶義色彩。在1917年後的俄國內戰中,反共的俄國「白軍」與布爾什維克的「紅軍」相對。布爾什維克為了醜化對手,遂使用「白色恐怖」一詞來形容白軍的「殘暴」。後來,芬蘭、美國等國反對共產黨勢力擴張的行為有一部份被稱為「白色恐怖」。

中共使用「白色恐怖」一詞來形容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反共行為,而行為中確實包括屠殺及迫害,在台灣「白色恐怖」一詞大多用來稱呼中華民國政府在1950、60年代的臺灣對共產黨,臺獨和民主改革等政治運動及嫌疑者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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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起源於巴黎公社時期

1871年3月28日,身為「工人階級實質上政府」的「巴黎公社」正式成立,而政府軍在普魯士軍隊的幫助下,對公社成員發動攻擊。「公社成員也群起反抗。因為一時找不到代表公社的旗幟,公社裡的一名女工於是從自己身上的紅裙,撕下一塊紅布,作為公社的標誌。從此以後,紅色便引用為一切進步熱情、反抗不義的階級解放之符號。與此相對,代表反動、保守的勢力,便是『白色』,而由其發動的一切恐怖鎮壓行動,就是所謂『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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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な白色テロ

* フランス復古王政下における王党派による白色テロ(百日天下を参照)
* 新選組(日本)
* 戊戌の政変(清)
* 6.3クーデター(ロシア帝国)
* 血の日曜日事件 (1905年)(ロシア帝国)
* 甘粕事件、亀戸事件(大日本帝国)
* スターリン大粛清(ソビエト)
* 通州事件(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大日本帝国)
* ヴィーンヌィツャ大虐殺(ソビエト、ウクライナ)
* ナチスの「夜と霧」作戦(“闇と霧に紛れて反ナチ活動家とその家族を一夜の内に消せ”との指令から)
* 長いナイフの夜(ナチスドイツ)
* 水晶の夜(ナチスドイツ)
* 大本事件(大日本帝国)
* 朝鮮総督府による三・一独立運動弾圧(朝鮮)
* 二・二八事件(台湾)
* 血の日曜日事件 (1972年)(英国、北アイルランド)
* アウグスト・ピノチェト将軍によるチリ・クーデター(チリ)
* 金大中事件(韓国)
* 光州事件(韓国)
* ベニグノ・アキノ暗殺事件(フィリピン)
* ハラブジャ事件(イラク、クルド人居留地域)
* ティミショアラ虐殺事件(ルーマニア)
* 六四天安門事件(中国)
* チベット虐殺(中国、チベット)
* 血の日曜日事件 (1991年)(ソビエト、リトアニア)
* モスクワ騒乱事件(ロシア)
* 法輪功大弾圧(中国)
* イスラエル国防軍による報復作戦(イスラエル実効支配占領地)

228 Massacre

The 228 Incident (traditional Chinese: 二二八事件)also known as the 228 Massacre (traditional Chinese: 二二八大屠殺) was an anti-government uprising in Taiwan that began on February 28, 1947 that was violently suppressed by the Kuomintang (KMT) government resulting in many civilian deaths. The Incident marked the beginning of the White Terror period in Taiwan in which thousands more Taiwanese vanished, were killed, or imprisoned. The number "228" refers to the day the massacre began, February 28 (28th day of the 2nd month,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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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osa Betrayed

This book is a damning indictment of the KMT administration in Taiwan in the years just after World War II. It contains detailed information on Chiang Kai-shek, Chen Yi, 2-28 (the massacre of thousands of Taiwanese that began February 28, 1947), and many other subjects.

George H. Kerr, the author of the book, was in Taiwan during that time, serving as vice consul at the U.S. consu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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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
引自wiki

二二八事件是台灣於1947年2月至5月間發生的大規模流血事件,又稱為「二二八大屠殺」、「二二八事變」。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是1947年2月27日,台北市的一件私煙查緝血案。此事件觸發2月28日台北大批市民的請願、示威、罷工和罷市。同日,包圍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請願市民遭駐署的衛兵攻擊,事件因此由請願轉變而為對抗公署的政治性運動,並觸發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後所累積的省籍、族群衝突。抗爭與衝突在數日內蔓延全台灣,最終導致國民黨軍隊鎮壓。此事件中,造成許多台灣平民傷亡;而死亡人數有少於一千人至萬餘人乃至十數萬人的概估。

二二八事件於戰後不到一年半之間發生,並非單一因素所能解釋。即使在事件發生地台灣,對二二八事件的原委也存在不同的認識。其中,由二二八事件受難家屬、官方與名學者支持組成的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指出,二二八事件發生主因是:當時統治台灣的執政者國民黨政府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治台政策不當及不講求改革之道、事件後擴大鎮壓、實施清鄉、逮捕槍決知識菁英和民眾,種種行為亦造成二二八事件影響長達數十年。該基金會同時指出,國民黨貪官污吏是二二八事件的真正元兇,而最終責任則會追究到蔣介石。而當時許多由中國來台觀察的人士的觀察也很類似。

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林濁水則認為,當時國民黨接收台灣的官員統治水準在「全中國」算是最佳,根本原因是國民黨政府無能統治台灣;此外,也有國民黨內部派系鬥爭製造、加劇衝突之說。

二二八事件的發生當時與台灣獨立運動並無關係,不過仍為日後台灣獨立運動的興起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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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恩先生─ 一位目擊二二八事件的美國友人

楊宗昌
           
佩恩( Edward Paine )於一九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出生美國加州, 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二年初從事大眾傳播事業,一度在好萊塢的 CBS 工作。一九四二年三月入伍美國空軍, 接受空軍預備軍官及空軍情報的訓練,結訓後派駐中國戰區;初為情報員,繼而為執行員,軍階晉升至少校。 駐外期間共兩年半,大戰末期由海外調回美國。 一九四六年退役後轉而服務於聯合國救濟復健總署(以下簡稱總署), 為總署分析經濟情況及撰寫報告,返回中國工作, 前後一年多,其中有一年時間駐在台灣,正是二二八事件發生之前及事變期間,一九四七年五月離開總署。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 總署的法籍主管正在上海出差,由佩恩代理之主管任務,那時他才二十七歲,是總署內最年輕的。 當時總署人員宿舍在北投,辦公室在台北市區, 事變發生後總署工作無法進行,為安全計,大部份人員住在山上。 佩恩那時與柯氏( George Kerr )同住在中山北路上一些外國傳教士的房子,他每日往返市區與宿舍之間。 事變之初,衛兵向手無寸鐵的請願群眾開槍,造成省府廣場上軍民對峙。 佩恩在附近聽到槍聲,駕著吉普車前往一探究竟, 看到有人受擊倒在地上(共六人),他驅車直入廣場, 無懼於群集的武裝衛兵,救助兩名受傷者(其他四名已死亡)。柯氏所著《被出賣的台灣》一書中,曾描述這段見義勇為的故事。 佩恩多年後回憶此事, 仍責政府如此槍殺請願者,罪大惡極,充滿「是可忍,孰子可忍」之慨;至於自己當時的作為,只稱是自然的反應而已。

後來由中國調來的大批援軍登陸之後,他目睹「國軍」以機關槍瘋狂掃射無辜百姓,不僅街道遺體滿地,而且河中浮屍無數。 有一次他從北投返台北時,正好跟在一軍車後面,那軍車上架著機關槍,沿途掃射。 後來軍車轉入一岔途, 但旋又由岔途的另一端出現在他後面,子彈從他頭上飛過,逼得他一路側身低頭開著他的吉普車,才免中彈。

佩恩於一九四六年四月扺台, 他因工作所需,對台灣歷史、資源、及二次大戰後的社會、經濟情況有深刻的了解。 也因此,他極為痛恨國民黨接收台灣後, 陳儀及其手下在台灣的橫搶直奪,使一個在短期內可以復健的台灣經濟,被摧毀成一片癱瘓,民不聊生。 在事變之前,他便已義不容辭地將國民黨政府的腐敗無能, 以及中國官員視台灣為戰利品,待台灣人如屬下臣民的實情,轉告美國有關單位。

一九四七年四月返美之後至一九四九年二月, 佩恩自動自發地向報刊與民意代表,投書數以百計; 並應地方社團邀請,發表演說,闡述台灣的真實情況。 他風塵僕僕,來往美國東、西岸十次之多,到紐約、華盛頓,苦口婆心, 告訴國會議員、政府官員,中國政府的殘暴及對台灣人民的蹂躝,並指出中國政府佔有台灣,執法無據。 (按:對日和約是一九五一年才在舊金山簽訂的, 日本放棄對台、澎的一切權利,但和約中並沒有註明台、澎主權的歸屬。 )他呼籲美國政府,停止對國民黨援助,並極力支持二二八事變中台灣人所提的要求:將台灣納入聯合國託管區或暫由美國託管。

佩恩在台灣工作一年, 很是欣賞台灣地域的富美,也佩服台灣人民性格的優良(台灣人在二二八事件中沒有趁機打劫,而且充分表現自治的能力)。目睹台灣人在二二八事件中無辜受害,他基於人道立場, 挺身為台灣人打抱不平。 同時,他身為美國公民,由於羅斯福總統在一九四三年開羅會議中**, 將台灣送給蔣介石,從而使蔣政權得以美國裝配的軍隊屠殺台灣人,使他覺得美國對台灣應負道義責任。 他到處奔走,竭盡個人財力,為的是將國民黨以特務組織治台的真面目公諸於世。 希望台灣不至於在對日和約中被正式的拱手送給中國。

基於同一理由, 佩恩於一九四八年時與柯氏合作著書,要將他們在台灣的經驗寫出。 當時柯氏已取得美國-著名出版社的預支,但後來柯氏改變主意,將預支退回。 原因據說是柯氏當時認識很多美國外交部高級官員,以為利用私人關係可以為台灣出力,比著書讓外交部難堪,更為有效; 佩恩因此氣憤地與柯氏分手。

一九六四年柯氏以大學教授必需有著作為由, 徵求佩恩同意,要求採用他整理出來的資料。 雖然他覺得出書良機已經錯失,但仍然同意柯氏之求。《被出賣的台灣》一書延遲了十多年,才於一九六五年問世。 出版商將英文版權賣給國民黨, 所以 "Formosa Betrayed" 只出了一版,直到一九九二年柯氏在夏威夷去世後, 才由在美的台灣出版社再度於同年印行,漢文版則早於一九七三年問世。 那本書果真於一九四九年韓戰爆發前出版,不知會有什麼影響?

佩恩為台灣人毫無私心地奉獻自己, 一九四九年二月之後,由於經濟不允許,才結束他為台灣的奔波。 他後來長年在海外工作(阿爾及利亞、沙烏地阿拉伯等地), 仍然沒有忘記台灣,返美退休後,家中張掛的是台灣風景畫及很多在台時收購的物品。最難忘的是他為我們保存了這一歷史證物* , 這本夾有平頭子彈的醫學書,證實當年蔣介石統領下的「國軍」確實曾使用這種非法的子彈,殘害台灣百姓。

佩恩一向不喜標榜自己,但我們知道有這麼一位外國人士如此關心台灣,如此為台灣出力。 相形之下,我們應該對自己的前途更關心,更盡力才是。 我們追溯既往,是要記取歷史的教訓與啟示:台灣的前途終究還是要由認同台灣的人自己走出來。 我們紀念二二八事件,要回顧、省察台灣人與中國人的歷史因緣, 從而醒悟、認定自己,是有別於中國人的多一族群。果能如此自覺, 大家才能同心協力為民主獨立的台灣勇敢打拼,才不負佩恩的一番苦心,也才能確保台灣永遠不再被出賣!

**根據在美台灣同鄉的深入研究,開羅會議後並無所謂的「開羅宣言」 而只有一份無與會者簽署的「新聞公報」,毫無法律約束力。

* 這本書和子彈本年二月廿八日起將陳列於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

甘粕事件

引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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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粕事件(あまかすじけん)は、関東大震災(1923年9月1日)の直後の1923年9月16日、アナキストの大杉栄・伊藤野枝とその甥の計3名が憲兵大尉・甘粕正彦らによって憲兵隊に強制連行・殺害された事件。

関東大震災後、東京や神奈川が混乱に陥り戒厳令が発せられていたさなか、大杉栄は内縁の妻伊藤野枝と、神奈川県橘樹郡鶴見町(現在の横浜市鶴見区)に住む大杉の妹あやめを見舞い、その息子の橘宗一(6歳)をつれて東京に戻る途中、行方不明になった。

彼らが憲兵隊に連れ去られたといううわさが広まり、9月20日、時事新報や読売新聞などにより大杉ら3人の殺害が報じられた。日本を騒がせるアナキストであり恋愛スキャンダル(日蔭茶屋事件)でも世間に有名になった大杉・伊藤の二人に加え、6歳の小児までも殺されたとあって世間は騒然となった。

軍と対立する警視庁は捜査を要求。また、殺された大杉の甥・橘宗一がアメリカの市民権を持っていたため、米国大使館の抗議を受けて政府は狼狽し、9月19日の閣議でも問題になっていたばかりだった。隠し通せなくなった軍は9月20日付で東京憲兵隊渋谷分隊長兼麹町分隊長であった甘粕正彦大尉を軍法会議に送致し、福田雅太郎戒厳司令官を更迭、憲兵司令官小泉六一少将らを停職とした。

4日後の9月24日に軍法会議予審があり、事件の概要が明らかにされた。

甘粕大尉らは、大震災の混乱に乗じてアナキストらが不穏な動きを起こし政府を転覆しようとすると憂慮し、アナキストの主要人物であった大杉と伊藤を殺害することを決めた。9月16日、大杉ら3人が鶴見から帰る途中、自宅付近で甘粕大尉と東京憲兵隊本部付(特高課)の森慶次郎曹長が3人を拉致し、麹町憲兵分隊に連行した。その夜の取り調べの最中、3人は甘粕大尉とその部下達に殺害され、死体は分隊裏の古井戸に投げ込まれた。

被害者:

大杉榮 
1885年1月17日 - 1923年9月16日
思想家、作家、社会運動家、アナキスト。

伊藤 野枝
1895年1月21日 - 1923年9月16日
日本の婦人解放運動家、作家、アナキスト。

橘宗一
?? - 1923年9月16日(6歳)

Saturday, January 5, 2008

First they came for the Communists

"First they came..."
Martin Niemöller (1892–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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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s die Nazis die Kommunist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Kommunist.

Als sie die Sozialdemokraten einsperr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Sozialdemokrat.

Als sie die Gewerkschafter holten,
habe ich nicht protestiert;
ich war ja kein Gewerkschafter.

Als sie die Jud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Jude.

Als sie mich holten,
gab es keinen mehr, der protestieren kon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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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Nazis came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
because I was not a communist.

Then they locked up the social democrat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
because I was not a social democra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
because I was no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
because I was not a Jew.

When they came for me,
and there was no one left to speak out for me.

Friday, January 4, 2008

匪諜是怎樣做成的

引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2006/new/apr/12/today-articl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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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諜 是怎樣做成的

◎王鼎鈞 圖◎黃子欽

我在一九四九年五月踏上台灣寶島,七月,澎湖即發生「山東流亡學校煙台聯合中學匪諜」冤案,那是對我的當頭棒喝,也是對所有的外省人一個下馬威。當年中共席捲大陸,人心浮動,蔣介石總統自稱「我無死所」,國民政府能在台灣立定腳跟,靠兩件大案殺開一條血路,一件「二二八」事件懾伏了本省人,另一件煙台聯合中學冤案懾伏了外省人,就這個意義來說,兩案可以相提並論。

煙台聯中冤案尤其使山東人痛苦,歷經五○年代、六○年代進入七○年代,山東人一律「失語」,和本省人之於「二二八」相同。我的弟弟和妹妹都是那「八千子弟」中的一個分子,我們也從不忍拿這段歷史做談話的材料。有一位山東籍的小說家對我說過,他幾次想把冤案經過寫成小說,只是念及「身家性命」無法落筆,「每一次想起來就覺得自己很無恥。」他的心情也是我的心情。

編劇家趙琦彬曾是澎湖上岸的流亡學生,他去世後,編劇家張文祥寫文章悼念,談到當年在澎湖被迫入伍,常有同學半夜失蹤,「早晨起床時只見鞋子」,那些都是強迫入伍後不甘心認命的學生,班長半夜把他裝進麻袋丟進大海。這是我最早讀到的記述。小說家張放也是澎湖留下的活口,他的中篇小說〈海兮〉以山東流亡學生在澎湖的遭遇為背景,奔放沉痛,「除了人名地名」以外,意到筆到,我很佩服。然後我讀到周紹賢〈澎湖冤案始末〉、傅維寧〈一樁待雪的冤案〉、李春序〈傅文沉冤待雪讀後〉,直到〈煙台聯中師生罹難紀要〉、張敏之夫人回憶錄〈十字架上的校長〉,連人名地名都齊備了。

可憐往事從頭說:內戰後期,國軍節節敗退,山東流亡學生一萬多人奔到廣州,山東省政府主席秦德純出面交涉,把這些青年交給澎湖防衛司令李振清收容。當時約定,讓十六歲以下的孩子繼續讀書,十七歲以上的孩子受文武合一的教育,天下有事投入戰場,天下無事升班升學。當時,國民政府教育部和在台灣澎湖當家作主的陳誠都批准這樣安排。

一九四九年六月,學生分兩批運往澎湖, 登輪者近八千人,後來號稱八千子弟。七月十三日,澎湖防衛司令部違反約定,把年滿十六歲的學生,連同年齡未滿十六歲但身高合乎「標準」的學生,一律編入步兵團。學生舉手呼喊「要讀書不要當兵」,士兵上前舉起刺刀刺傷了兩個學生,司令台前一片鮮血,另有士兵開槍射擊,幾個學生當場中彈。三十年後,我讀到當年一位流亡學生的追述,他說槍聲響起時,廣場中幾千學生對著國旗跪下來。這位作者使用「汴橋」做筆名,使我想起「汴水流,泗水流……恨到歸時方始休」,可憐的孩子,他們捨死忘生追趕這面國旗,國旗只是身不由己的一塊布。

編兵一幕,澎湖防守司令李振清站在司令台上監督進行。流亡學校的總校長張敏之當面抗爭,李振清怒斥他要鼓動學生造反。李振清雖然是個大老粗,到底行軍打仗升到將軍,總學會了幾手兵不厭詐,他居然對學生說:「你們都是我花錢買來當兵的!一個兵三塊銀元!」他這句話本來想分化學生和校長的關係,殊不知把張敏之校長逼上十字架,當時學生六神無主,容易輕信謠言,這就是群眾的弱點,英雄的悲哀,自來操縱群眾玩弄群眾的人才可以得到現實利益!為他們真誠服務卻要憂讒畏譏。張敏之是個烈士,「烈士殉名」,他為了證明人格清白,粉身碎骨都不顧,只有與李振清公開決裂,決裂到底。

張敏之身陷澎湖,托人帶信給台北的秦德純,揭發澎湖防衛司令部違反約定。咳,張校長雖然與中共鬥爭多年,竟不知道如何隱藏夾帶一封密函,帶信使者在澎湖碼頭上船的時候,衛兵從他口袋裡搜出信來,沒收了。

張敏之又派煙台聯合中學的另一位校長鄒鑑到台北求救,鄒校長雖然也有與中共鬥爭的經驗,沿途竟沒有和「假想敵」捉迷藏,車到台中就被捕了。

最後,張敏之以他驚人的毅力,促使山東省政府派大員視察流亡學生安置的情形,教育廳長徐軼千是個好樣的,他會同教育部人士來到澎湖。李振清矢口否認強迫未成年的學生入伍,徐廳長請李振清集合編入軍伍的學生見面,李無法拒絕,但是他的部下把大部分幼年兵帶到海邊拾貝殼。徐軼千告訴參加大集合的學生,「凡是年齡未滿十六歲的學生站出來,回到學校去讀書!」隊伍中雖然還有幼年兵,誰也不敢出頭亂動。張敏之動了感情,他問學生:你們不是哭著喊著要讀書嗎?現在為什麼不站出來?徐廳長在這裡,教育部的長官也在這裡,你們怕什麼?這是你們最後的機會,你們錯過了這個機會,再也沒有下一次了!行列中有十幾個孩子受到鼓勵,這才冒險出列。李振清的謊言拆穿了。後來辦案人員對張敏之羅織罪名,把這件事說成煽動學生意圖製造暴亂,張校長有一把摺扇,他在扇上親筆題字,寫的是「窮則獨搧其身,達則兼搧天下」,這兩句題詞也成了「煽動」的證據。

徐軼千對張敏之說:「救出來一個算一個,事已至此,我們也沒有別的辦法了!」澎湖防衛司令部認為此事難以善了,於是著手「做案」,這個「做」字是肅諜專家的內部術語,他們常說某一個案子「做」得漂亮,某一個案子沒有「做」好。做案如做文章,先要立意,那就是煙臺聯中有一個龐大的匪諜組織,鼓動山東流亡學生破壞建軍。立意之後蒐集材料,蒐集材料由下層著手,下層人員容易屈服。那時候辦「匪諜」大案都是自下而上,一層一層株連。

做案如作文,有了材料便要布局。

辦案人員逮捕了一百多個學生(有數字說涉案師生共一百零五人)疲勞審問,從中選出可用的訊息,使這些訊息發酵、變質、走味,成為罪行。辦案人員鎖定其中五個學生,按照各人的才能、儀表、性格,強迫他們分擔罪名,那作文成績優良的,負責為中共作文字宣傳;那強壯率直的,參與中共指揮的暴動;那文弱的,覺悟悔改自動招供。於是這五個學生都成了煙台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分團長。

每一個分團當然都有團員,五個分團長自己思量誰可以做他的團員,如果實在想不出來,辦案人員手中有「情報資料」,可以提供名單,證據呢,那時辦「匪諜」,只要有人在辦案人員寫好的供詞上蓋下指紋,就是鐵證如山。這麼大的一個組織,單憑五個中學生當然玩不轉,他們必然有領導,於是張敏之成了中共膠東區執行委員,鄒鑑成了中共煙台區市黨部委員兼煙台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主任。

辦案人員何以能夠心想事成呢?唯一的法術是酷刑,所以審判「匪諜」一定要用軍事法庭祕密進行。澎湖軍方辦案人員花了四十天功夫,使用九種酷刑,像神創造天地一樣,他說要有什麼就有了什麼。最後全案移送台北保安司令部,判定兩位校長(張敏之、鄒鑑)五名學生(劉永祥、張世能、譚茂基、明同樂、王光耀)共同意圖以非法方式顛覆政府,各處死刑及褫奪公權終身。這一年,張敏之四十三歲,鄒鑑三十八歲。同案還有六十多名學生,押回澎湖以「新生隊」名義管訓,這些學生每人拿著一張油印的誓詞照本宣讀,聲明脫離他從未加入過的中共組織,宣誓儀式拍成新聞片,全省各大戲院放映,一生在矮簷下低頭。當時保安司令是陳誠,副司令是彭孟緝。

那時候,軍營是一個特殊的社會,五千多名入伍的學生從此與世隔絕。

還有兩千四百多名學生(女生和十六歲以下的孩子),李振清總算為他們成立了一所子弟學校,繼續施教,我的弟弟和妹妹幸在其中。下一步,教育部在台中員林成立實驗中學,使這些學生離開澎湖。

我是後知後覺,六十年代才零零碎碎拼湊出整個案情。我也曾是流亡學生,高堂老母壽終時不知我流落何處,我常常思念澎湖這一群流亡學生的生死禍福,如同親身感受。有一天我忽然觸類旁通,「煙台聯中匪諜案」不是司法產品,它是藝術產品,所有的材料都是「真」的,這些材料結構而成的東西卻是「假」的,因為「假」,所以能達到邪惡的目的,因為「真」,所以「讀者」墜入其中不覺得假。獄成三年之後,江蘇籍的國大代表談明華先生有機會面見蔣介石總統,他義薄雲天,代替他所了解、所佩服的張敏之申冤,蔣派張公度調查,張公度調閱案卷,結論是一切合法,沒有破綻!酷刑之下,人人甘願配合辦事人員的構想,給自己捏造一個身分,這些人再互相證明對方的身分,有了身分自然有行為,各人再捏造行為,並互相證明別人的行為,彼此交錯纏繞形成緊密的結構,這個結構有在內在的邏輯,互補互依,自給自足。

今天談論當年的「白色恐怖」應該分成兩個層次:有人真的觸犯了當時的禁令和法律,雖然那禁令法律是不民主不正當的,當時執法者和他們的上司還可以採取「純法律觀點」原諒自己,另外一個層次,像張敏之和鄒鑑,他們並未觸法(即使是惡法!),他們是教育家,為國家教育保護下一代,他們是國民黨黨員,盡力實現黨的理想,那些國民政府的大員、國民黨的權要,居然把這樣的人殺了!雖有家屬的申訴狀,山東大老裴鳴宇的辨冤書,監察委員崔唯吾的保證書,一概置之不顧,他對自己的良心和子孫如何交代?我一直不能理解。難道他們是把這樣的案子當做藝術品來欣賞?藝術欣賞的態度是不求甚解,別有會心,批准死刑猶如在節目單上圈選一個戲碼,完全沒有「繞室徬徨擲筆三歎」的必要。

他們當時殺人毫不遲疑,真相大白時又堅決拒絕為受害人平反。說到平反,冤案發生時,山東省主席秦德純貴為國防部次長,鄒鑑的親戚張厲生是國民黨中樞要員,都不敢出面過問,保安司令部「最後審判」時,同意兩位山東籍的立法委員聽審觀察,兩立委不敢出席。人人都怕那個「自下而上」的辦案方式,軍法當局可以運用這個方式「禍延」任何跟他作對的人。獨有一位老先生裴鳴宇,他是山東籍國大代表,曾經是山東省參議會的議長,他老人家始終奔走陳情,提出二十六項對被告有利的證據,指出判決書十四項錯誤,雖然案子還是這樣判定了,還是執行了,還是多虧裴老的努力留下重要的文獻,使天下後世知道冤案之所以為冤,也給最後遲來的平反創造了必要的條件。裴老是山東的好父老,孫中山先生的好信徒。

本案「平反」,已是四十七年以後,多蒙新一代立委高惠宇、葛雨琴接過正義火炬,更難得民進黨立委謝聰敏慷慨參與,謝委員以致力為二二八受害人爭公道受人景仰,胸襟廣闊,推己及人。在這幾位立委以前,也曾有俠肝義膽多次努力,得到的答覆是「為國家留些顏面」!這句話表示他們承認當年暗無天日,仍然沒有勇氣面對光明,只為國家留顏面,不為國家留心肝。所謂國家顏面成了無情的面具,如果用這塊面具做擋箭牌,一任其傷痕累累,正好應了什麼人說的一句話:愛國是政治無賴漢最後的堡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