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7, 2008

228 Massacre

The 228 Incident (traditional Chinese: 二二八事件)also known as the 228 Massacre (traditional Chinese: 二二八大屠殺) was an anti-government uprising in Taiwan that began on February 28, 1947 that was violently suppressed by the Kuomintang (KMT) government resulting in many civilian deaths. The Incident marked the beginning of the White Terror period in Taiwan in which thousands more Taiwanese vanished, were killed, or imprisoned. The number "228" refers to the day the massacre began, February 28 (28th day of the 2nd month, 2/28).

-------------------------------------------
Formosa Betrayed

This book is a damning indictment of the KMT administration in Taiwan in the years just after World War II. It contains detailed information on Chiang Kai-shek, Chen Yi, 2-28 (the massacre of thousands of Taiwanese that began February 28, 1947), and many other subjects.

George H. Kerr, the author of the book, was in Taiwan during that time, serving as vice consul at the U.S. consulate.

-------------------------------------------
二二八事件
引自wiki

二二八事件是台灣於1947年2月至5月間發生的大規模流血事件,又稱為「二二八大屠殺」、「二二八事變」。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是1947年2月27日,台北市的一件私煙查緝血案。此事件觸發2月28日台北大批市民的請願、示威、罷工和罷市。同日,包圍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請願市民遭駐署的衛兵攻擊,事件因此由請願轉變而為對抗公署的政治性運動,並觸發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後所累積的省籍、族群衝突。抗爭與衝突在數日內蔓延全台灣,最終導致國民黨軍隊鎮壓。此事件中,造成許多台灣平民傷亡;而死亡人數有少於一千人至萬餘人乃至十數萬人的概估。

二二八事件於戰後不到一年半之間發生,並非單一因素所能解釋。即使在事件發生地台灣,對二二八事件的原委也存在不同的認識。其中,由二二八事件受難家屬、官方與名學者支持組成的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指出,二二八事件發生主因是:當時統治台灣的執政者國民黨政府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治台政策不當及不講求改革之道、事件後擴大鎮壓、實施清鄉、逮捕槍決知識菁英和民眾,種種行為亦造成二二八事件影響長達數十年。該基金會同時指出,國民黨貪官污吏是二二八事件的真正元兇,而最終責任則會追究到蔣介石。而當時許多由中國來台觀察的人士的觀察也很類似。

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林濁水則認為,當時國民黨接收台灣的官員統治水準在「全中國」算是最佳,根本原因是國民黨政府無能統治台灣;此外,也有國民黨內部派系鬥爭製造、加劇衝突之說。

二二八事件的發生當時與台灣獨立運動並無關係,不過仍為日後台灣獨立運動的興起的原因之一。

-------------------------------------------
佩恩先生─ 一位目擊二二八事件的美國友人

楊宗昌
           
佩恩( Edward Paine )於一九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出生美國加州, 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二年初從事大眾傳播事業,一度在好萊塢的 CBS 工作。一九四二年三月入伍美國空軍, 接受空軍預備軍官及空軍情報的訓練,結訓後派駐中國戰區;初為情報員,繼而為執行員,軍階晉升至少校。 駐外期間共兩年半,大戰末期由海外調回美國。 一九四六年退役後轉而服務於聯合國救濟復健總署(以下簡稱總署), 為總署分析經濟情況及撰寫報告,返回中國工作, 前後一年多,其中有一年時間駐在台灣,正是二二八事件發生之前及事變期間,一九四七年五月離開總署。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 總署的法籍主管正在上海出差,由佩恩代理之主管任務,那時他才二十七歲,是總署內最年輕的。 當時總署人員宿舍在北投,辦公室在台北市區, 事變發生後總署工作無法進行,為安全計,大部份人員住在山上。 佩恩那時與柯氏( George Kerr )同住在中山北路上一些外國傳教士的房子,他每日往返市區與宿舍之間。 事變之初,衛兵向手無寸鐵的請願群眾開槍,造成省府廣場上軍民對峙。 佩恩在附近聽到槍聲,駕著吉普車前往一探究竟, 看到有人受擊倒在地上(共六人),他驅車直入廣場, 無懼於群集的武裝衛兵,救助兩名受傷者(其他四名已死亡)。柯氏所著《被出賣的台灣》一書中,曾描述這段見義勇為的故事。 佩恩多年後回憶此事, 仍責政府如此槍殺請願者,罪大惡極,充滿「是可忍,孰子可忍」之慨;至於自己當時的作為,只稱是自然的反應而已。

後來由中國調來的大批援軍登陸之後,他目睹「國軍」以機關槍瘋狂掃射無辜百姓,不僅街道遺體滿地,而且河中浮屍無數。 有一次他從北投返台北時,正好跟在一軍車後面,那軍車上架著機關槍,沿途掃射。 後來軍車轉入一岔途, 但旋又由岔途的另一端出現在他後面,子彈從他頭上飛過,逼得他一路側身低頭開著他的吉普車,才免中彈。

佩恩於一九四六年四月扺台, 他因工作所需,對台灣歷史、資源、及二次大戰後的社會、經濟情況有深刻的了解。 也因此,他極為痛恨國民黨接收台灣後, 陳儀及其手下在台灣的橫搶直奪,使一個在短期內可以復健的台灣經濟,被摧毀成一片癱瘓,民不聊生。 在事變之前,他便已義不容辭地將國民黨政府的腐敗無能, 以及中國官員視台灣為戰利品,待台灣人如屬下臣民的實情,轉告美國有關單位。

一九四七年四月返美之後至一九四九年二月, 佩恩自動自發地向報刊與民意代表,投書數以百計; 並應地方社團邀請,發表演說,闡述台灣的真實情況。 他風塵僕僕,來往美國東、西岸十次之多,到紐約、華盛頓,苦口婆心, 告訴國會議員、政府官員,中國政府的殘暴及對台灣人民的蹂躝,並指出中國政府佔有台灣,執法無據。 (按:對日和約是一九五一年才在舊金山簽訂的, 日本放棄對台、澎的一切權利,但和約中並沒有註明台、澎主權的歸屬。 )他呼籲美國政府,停止對國民黨援助,並極力支持二二八事變中台灣人所提的要求:將台灣納入聯合國託管區或暫由美國託管。

佩恩在台灣工作一年, 很是欣賞台灣地域的富美,也佩服台灣人民性格的優良(台灣人在二二八事件中沒有趁機打劫,而且充分表現自治的能力)。目睹台灣人在二二八事件中無辜受害,他基於人道立場, 挺身為台灣人打抱不平。 同時,他身為美國公民,由於羅斯福總統在一九四三年開羅會議中**, 將台灣送給蔣介石,從而使蔣政權得以美國裝配的軍隊屠殺台灣人,使他覺得美國對台灣應負道義責任。 他到處奔走,竭盡個人財力,為的是將國民黨以特務組織治台的真面目公諸於世。 希望台灣不至於在對日和約中被正式的拱手送給中國。

基於同一理由, 佩恩於一九四八年時與柯氏合作著書,要將他們在台灣的經驗寫出。 當時柯氏已取得美國-著名出版社的預支,但後來柯氏改變主意,將預支退回。 原因據說是柯氏當時認識很多美國外交部高級官員,以為利用私人關係可以為台灣出力,比著書讓外交部難堪,更為有效; 佩恩因此氣憤地與柯氏分手。

一九六四年柯氏以大學教授必需有著作為由, 徵求佩恩同意,要求採用他整理出來的資料。 雖然他覺得出書良機已經錯失,但仍然同意柯氏之求。《被出賣的台灣》一書延遲了十多年,才於一九六五年問世。 出版商將英文版權賣給國民黨, 所以 "Formosa Betrayed" 只出了一版,直到一九九二年柯氏在夏威夷去世後, 才由在美的台灣出版社再度於同年印行,漢文版則早於一九七三年問世。 那本書果真於一九四九年韓戰爆發前出版,不知會有什麼影響?

佩恩為台灣人毫無私心地奉獻自己, 一九四九年二月之後,由於經濟不允許,才結束他為台灣的奔波。 他後來長年在海外工作(阿爾及利亞、沙烏地阿拉伯等地), 仍然沒有忘記台灣,返美退休後,家中張掛的是台灣風景畫及很多在台時收購的物品。最難忘的是他為我們保存了這一歷史證物* , 這本夾有平頭子彈的醫學書,證實當年蔣介石統領下的「國軍」確實曾使用這種非法的子彈,殘害台灣百姓。

佩恩一向不喜標榜自己,但我們知道有這麼一位外國人士如此關心台灣,如此為台灣出力。 相形之下,我們應該對自己的前途更關心,更盡力才是。 我們追溯既往,是要記取歷史的教訓與啟示:台灣的前途終究還是要由認同台灣的人自己走出來。 我們紀念二二八事件,要回顧、省察台灣人與中國人的歷史因緣, 從而醒悟、認定自己,是有別於中國人的多一族群。果能如此自覺, 大家才能同心協力為民主獨立的台灣勇敢打拼,才不負佩恩的一番苦心,也才能確保台灣永遠不再被出賣!

**根據在美台灣同鄉的深入研究,開羅會議後並無所謂的「開羅宣言」 而只有一份無與會者簽署的「新聞公報」,毫無法律約束力。

* 這本書和子彈本年二月廿八日起將陳列於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