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18, 2008

辯證法

著作名稱:台灣民族革命及社會主義
 章  節:06 日  期:2002/12/10 下午 03:05
 章節主題:辯證法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辯證法」(希dialektike,英dialectic,德Dialektik,法 dialectique),是以希臘語的dialektike techne為原語。原來是問答、對話的技術之意,尤其是為了反駁論敵的主張,以敵方所發的主張的前提,從此引導互相矛盾的論法。亞利斯多德(Aristoteles)認為這句言語的發明者就是耶列亞學派(Eleatics, Eleaten,前6世紀後半在義大利南部的耶列亞都市崛起的哲學派系)的芝諾(Zenon ho Sidonios, B.C.150-79),所以,以芝諾為辯證法的始祖。後來,在蘇格拉底(Sokrates)或柏拉圖(Plato)的時代,把舊有的問答法的意思的辯證法,再添上以見解對立為媒介而來探討事物的本質的技術及把握概念的技術(學問上的思考的方法或法則)的意思。

到了近代,黑格爾,批判從來的形式論理的固定性或一面性,一方面以思考的運動、發展的方法來定式化辯論法,另一方面則從觀念論的立場,主張辯證法是客觀存在的運動與發展的法則。繼之,馬克思、恩格思批判黑格爾見解的觀念論性格,同時也繼承了黑格爾辯證法的立場。

如上所述,「辯證法」的意思有經過這種歷史性變遷,所以,若以黑格爾的主觀、客觀的認識方法來說,可以分為︰

①「主觀的辯證法」(subjective dialectic, subjektive, Dialektik),主觀的思考、認識的法則的辯證法。

②「客觀的辯證法」(objective dialectic, objektive Dialektik),自然、社會等客觀存在的法則的辯證法。

③「普遍的辯證法」(universal dialectic, universal Dialektik),主觀、客觀都能適應的一般法則的辯證法。

另外,特別以思考的辯證法的法則、方法為對象的學問,稱為:

「辯證法論理學」(dialectical logic, dialektischer Log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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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06.01 日  期:2002/12/10 下午 03:09
 章節主題:古代希臘的辯證法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如上所述,古代希臘的辯證法,是對話、問答的技術之意,以耶列亞學派的芝諾為始祖。巴爾門尼得斯(Parmenides, B.C.544-501?, 耶利亞學派哲學者)的學生的芝諾,乃以一種所謂「背理法」(reductio ad absurdum, ad impossibille, 也稱為歸謬法,或間接論證),反駁多元論或運動論的主張,而來間接的擁護其師巴爾門尼得斯所主張的主觀的不動的一元論。所以,芝諾的辯證法,被認為是「主觀的、否定的辯證法」。這種辯證法的唯一目的就偏要打倒敵方,所以,成為所謂「詭辯者」(希sophistike,英sophistics,德 Sophistic),或者成為「說客(sophistes)。因此,當時也有人把dialektike稱為是一種「詭辯術」。

黑拉克列托斯(Herakloitos, B.C.54-?),是肯定多種多樣的運動(motion),並主張「內涵矛盾的生長才是真實的存在。」但,這種主張,缺乏主觀的辯證法,所以,容易陷於「不可知論」。

蘇格拉底(Sokrates, B.C. 470-399),是透過問答,從事物的概念出發來重新研究其存在為前提(推理inference, Schluss),想要探求其本質。所以,他的辯證法稱為「接生術」(希maieutike,英maieutics,德Maeutik),是和芝諾相反的,是「主觀的,肯定的辯證法」。

柏拉圖(Platon, B.C.427-347),是繼承蘇格拉底的問答法(dialektike),「精神到達事物的本質即idea」稱為辯證法。這種主觀的、肯定的辯證法,在idea的直觀上,擁有超越辯證法的契機。

亞利斯多德(Aristoteles, B.C.450-385),以普通人所接受的問題為前提的推論稱為辯證法,把這個辯證法,和以真實的問題為前提的論證推論為「分析論」(analytic theory即「形式論理學」formal logic)相對之。也就是說,亞利斯多德把辯證法認為是主觀的,否定的辯證法,同時,把其當做「論理學」的一部門。其後,從古代末期「羅馬初期」到中世紀,辯證法大體上被認為是論理學的一部份,所以,以辯證法、文法學(希techne,羅grammatke,英grammar)、修辭學(希 rhetorike,羅rhetorica,英rhetoric)形成了所謂「三科」(triv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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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06.02 日  期:2002/12/10 下午 03:22
 章節主題:康德的辯證法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章節內容:


自從「文藝復興」以後,一時,「辯證法」這句話不太使用,都是以「論理學」取代之。

到了18世紀,康德(Kant, Immanual, 1724-1804)才把不由經驗證實的空虛的「推論」,以「辯證法」這句話來形容,並把「辯證法」說成「假象的論理學」(Logik des Scheins)。他的「先驗論理學」的第2部,特別使用「先驗的辯證論」這句用辭。其理由是他認為「論理學」就是辯證的推論,所以難免陷入自相矛盾而來批判其假象性為任務。

因此,康德的批判哲學,就是在西歐近代重新給予「辯證法」付與新的意義。從此,成為德意志近代哲學的出發點的康德哲學,乃以中世紀的經院哲學的形而上學批判為其主要的學問研究的對象。也就是說,康德以對神、靈魂、宇宙及自由等的以前的「神學」(觀念論)批判為自己的學問的主要課題。

在16、 17世紀開始的近代,以「思辯哲學」(specalative philosophy),拋棄「人」的感覺,只由所謂「純粹」的理性活動想來把握「實在reality」的觀念論的觀點,設定了永遠不變的「絕對者」(the absolute)就是萊布尼茲(Leibniz, 1646-1716)及其徒弟一派。康德把其稱為「形而上學」(metaphysica)。

康德乃以他的主著「純粹理性批判」(kritik der reinon Vernunft, 1781),批判了人的認識能力的本質和界限。他這本書裡頭,說到「超越論的辯證法」(transzendentable Dialektik),指出關於「絕對者」的思惟是完全超過「人」的經驗的論法,也超過「人」的認識的原則和範疇,這不外是超越人的經驗所亂用的。這種超越理性所表現出來的,是關於世界全體、宇宙全體的思辯論(觀念論,形而上學)。這種認識方法必然陷於自相矛盾之中。

這種「絕對理性」的自相矛盾,康德稱之「二律相反」(Antino-mia)。自相矛盾就是說,「定位=正」(These),「反定位=反」(Antithese),「綜合=合」(Synthese)的三個不同的契機之中,定位和反定位擁有同等的權利和主張(現在的學者,差不多都把二律相反以「背理、倒說」--paradox, Paradoxie--的意思使用之)。例如,「世界受時、空的限制」(These),「世界都不受時、空的限制」(Antithese)。康德認為從人的經驗而認識到原則和範疇能適用,才能發生這種「二律相反」。

康德在上述的意思之下,對於古來的「形而上學」給予毫無保留的批判,這就是康德所主張的「辯證法」,也稱之為「假象的論理學」(Logik des Stheins)。同時,他在這個「現象世界」(Phenomeno world, Phanomen Welt)之背後,還保留著「物體本身」(thing in itself, Dingon Sich)的世界,所以,不得不承認靈魂、神的存在(觀念論)。

這樣,康德認為「辯證法」是不能以經驗來立證的空虛的推理(文藝復興以來在西歐哲學界都是擁有這種的思想),所以才稱之為「假象的論理學」。因此,他認為在論理上,辯證法是主觀的、否定的辯證法,畢竟也是承認永遠不變的絕對者。

其後,經過費希特(Fichte, J.G.1762-1814),薛陵(Schelling, F.W.J., 1775-1854),才從康德接下黑格爾(Hegel)的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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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06.03 日  期:2002/12/10 下午 03:25
 章節主題:黑格爾的辯證法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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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康德是主觀的、否定的辯證法,相對的,黑格爾(Hegel, George Wilhelm Friedrich, 1770-1831)是以對立、矛盾為運動、發展推進力,把「辯證法」認為是貫串思惟與存在的運動、發展的論理。

他一方面承認康德所說即「理性的思考具有陷入自相矛盾的必然性」有積極的價值,但是在另一方面,他也批判康德「二律相反」的論理沒有貫串於世界一切的事物,並老是停止於「感性」(sensibility)和「悟性」(understanding)的階段,而沒有到達最高精神的「理性」(羅ratio,英 reason)的階級。

黑格爾的「辯證法」,是所謂「普遍主義」(universalism, Universalismus)的辯證法,其運動、發展的論理構造,普通是被理解為「正、反、合」(定位、反定位、綜合)的三階段展開過程。但是,黑格爾自己卻幾乎沒有拿這種圖式說明其辯證法的構造。

黑格爾是從這種普遍的辯證法的觀點,說明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在辯證法的運動、發展的過程之中,並想明示其內面的關連構造。他說「有限的事物」是在其本身的內部和自己對立著(opposition, Gegenu-uberstehen)。這種矛盾(contradiction, Widersprach)的契機,結果是把其對立、矛盾給予揚棄(克服,aufheben),從此發展於更為高層次的世界,這就是世界的「發展律」(development law, entwicklung Gesets)。

然而,黑格爾是站在以思惟(概念)和存在的始源的「同一性」(identity, Identitat)為前提的觀念論(精神)立場,所以他的辯證法就免不了被編入觀念論思想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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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06.04 日  期:2002/12/10 下午 03:29
 章節主題: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辯證法
 本章節原作者:史明 本章節編輯者:cuteruth
   創作日期:1993/10/20 預估頁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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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Marx, Karl, 1818-83),恩格思(Engels, Friedrich, 1820-95),乃使黑格爾辯證法的「觀念論」的外衣揚棄(克服),並以「唯物論」的立場把其「合理的核心」繼承下來,使辯證法成為︰「關於自然、人的社會及思考的一般運動、發展的法則的科學」(恩格思「反杜林論」,1877-78),即把辯證法認為是貫串思惟(觀念)和存在(物質)的普遍的法則。這點馬克思、恩格思和黑格爾是一致的。但是,把這個運動、發展的「主體」(始源),馬克思、恩格思卻不像黑格爾那樣的認為是「精神」,而認為是「物質」。同時也解明思考的辯證法是存在的辯證法的意識的反映。並且,黑格爾以「總合」(systhese)為辯證法的重點,然而,馬克思、恩格思是以否定、對立為辯證法的重點。

這樣,馬克思、恩格思的辯證法的特質,就是「唯物論」辯證法。他們的辯證法有「三大基本法則」,即︰

①由量轉化為質,及其相反的法則

②否定的否的法則

③對立物的鬥爭與統一的法則

參考文獻

‧Hegel, G.W.F., Enzyklopa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m in Grundrisse(日譯版,第1編「小論理學」)

‧Marx, K., Das Kapital, 1867-94(日譯版)

‧Engels, F., Dialektik der Natur, 1873-83

(日譯版「自然の辯證法」)

‧Engels, F., Herrn Engen Duhring Umwalzung der Wissenschaft, 1878(日譯版「反Duhring論」)

‧Foulquie, P., La dialectique, 1947(日譯版「辯證法」)

‧河上肇「辯證法」(「河上肇全集」マルクス主義の哲學的基礎)

‧ 小林登「辯證法」